自然辯證法論文模板
自然辯證法是馬克思主義的自然觀和自然科學觀的反映。下面是小編想跟大家分享的自然辯證法論文模板,歡迎大家瀏覽。
一、碩士研究生自然辯證法課程教學現狀掃描
1.教學過程不合理教學過程不合理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教學內容時代性不足。目前自然辯證法課程教學內容包括馬克思主義自然觀、馬克思主義科學技術觀、馬克思主義科學技術方法論、馬克思主義科學技術社會論、中國馬克思主義科學技術觀與創新型國家等5個方面。教學過程中,教師大都偏重于經典理論的闡釋,對于科學與倫理關系的探討、思維方式演進規律的探尋等時代焦點性問題至多只能點到為止,無法深入分析。二是課堂規模超大。由于碩士研究生招生規模逐漸擴大,從1980年的每年不足萬人增加到2013年的53.9萬左右,而師資人員并沒有相應增加,這造成現在高校碩士研究生自然辯證法課程教學班級一般都在150人以上,甚至200人以上。其直接造成兩個問題:一是教師工作量大,疲于奔命,根本沒有時間學習提高,追蹤現代科技發展前沿;二是學生大都來自不同的院系,無法做到因材施教。
2.教學效果不理想教學效果不理想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學生普遍興趣不高,到課率低。不少研究生認為學習本課程是為了獲得學位而不得不完成的任務。專業碩士研究生在這方面的問題就更為突出,由于其在培養目標上側重于應用性,這導致部分專業碩士研究生錯誤地認為作為公共基礎課的自然辯證法課程并不重要,專業課程才是學習的重點和核心;由于研究生政治理論公共課教學班級規模普遍較大,任課教師教學管理一旦處于“放松”狀態,研究生到課率不高也就不足為奇了。二是即使有部分課堂學生到課率較高,但吸引學生的主要是教師上課時所展現出的幽默感或講述的有趣故事,教師表演的色彩遠大于教育的實際效果,并沒有從根本上提高學生的科學思維水平和創新能力。
二、自然辯證法課程教學效果不理想原因分析
1.自然辯證法課程學科屬性不明自然辯證法課程教學中存在種種問題的首要原因應是該課程學科屬性不明。“自然辯證法”的學科名稱源于1925年在蘇聯首次公開出版的恩格斯著作《自然辯證法》。1956年我國在制定全國十二年(1956—1967)科學發展遠景規劃時,首次確認恩格斯所創立的“自然辯證法”是處在哲學和自然科學之間一門獨立科學,暫定名為“自然辯證法”。自其誕生以來,關于其學科歸屬一直爭議不斷。主要是三種意見:一是認為應歸屬于馬克思主義哲學范疇,其基本依據為馬克思恩格斯創建的辯證唯物主義哲學是由自然辯證法、歷史辯證法與思維辯證法三者相互聯系、相互促進的有機整體。二是等同于哲學學科門類中“哲學”的“科學技術哲學”,其基本依據是當代中國科學技術哲學的內容和觀點繼承了馬克思恩格斯所開創的“自然辯證法”,是“自然辯證法”在中國的當代形態。三是認為“自然辯證法”在中國并不是作為一個學科而是作為一個“學科群”在發展,其基本依據是這門課程具有“馬列、哲學與政治”三門課程的屬性。而根據《意見》制訂的教學大綱則認為:“自然辯證法”是馬克思主義自然辯證法,是馬克思主義理論的重要組成部分。但在目前的學科分類中馬克思主義理論一級學科下面并沒有“自然辯證法”二級學科。
2.學科組織體系不順,師資隊伍水平偏低由于學科屬性不明直接導致學科組織體系不順,表現為自然辯證法課程在《意見》中明確規定為馬克思主義理論公共課,其課程應歸屬于承擔高校公共政治理論課的獨立教學實體二級單位,一般為馬克思主義學院或思想政治理論教研部。但許多重點大學一般都有專業的哲學院系,甚至設有科技哲學專業,這些院校自然辯證法課程一般由這些哲學專業院系教師承擔教學任務,其教學內容主要圍繞科技哲學相關內容展開,大大削弱了該課程的意識形態教育功能。由于“自然辯證法”學科有明顯的“大口袋”特色,即該學科具有開放性、動態適應性、交叉性、跨學科性等特點,這實際上對任課教師有較高的要求,而目前自然辯證法教師大都是文科背景出身,自然知識匱乏,更談不上緊跟最新科技前沿成果。
3.課時數較短和教學內容豐富性之間的矛盾自2012年秋季學期開始,全國“自然辯證法”教學已按照《意見》和新的教學大綱全面展開。《意見》規定將碩士研究生“自然辯證法概論”從必修課(3學分,54學時)調整為選修課(1學分,18學時)。經過2012年、2013年兩個教學周期的教學實踐,筆者明顯感覺到與自然辯證法課程豐富的教學內容相比,18個課時過于短少,根本無法完成教學任務。而在2013年對教學大綱進行修訂的過程中又增加了十八大精神的相關內容。主要是在科學發展觀、生態文明和實施創新驅動戰略三個方面,將十八大的新觀點、新提法體現在大綱的各個章節中。[1]65這使得兩者之間的矛盾更加突出。
三、提高專業碩士研究生自然辯證法課程教學有效性路徑分析
1.加強自然辯證法課程學科建設是基礎當前“自然辯證法”學科建設的首要任務就是學科定位。學科定位的基本依據在于準確理解學科的研究對象。2012年版教學大綱將“自然辯證法”定義為“是馬克思主義關于自然和科學技術發展的一般規律、人類認識和改造自然的一般方法以及科學技術與人類社會相互作用的理論體系;是對以科學技術為中介和手段的人與自然、社會的相互關系的概括、總結。”雖然在表述上同1979年版、1991年版以及2004年版全國統編講義或教材略有不同,但其基本觀點都是一致的,即“自然辯證法”的研究對象是自然界和科學技術發展的一般規律以及人類認識和改造自然的一般的方法。這種觀點顯然是對馬克思主義理論板塊化理解的產物,即將馬克思主義簡單的分為馬克思主義哲學(世界觀與方法論)、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資本主義社會的生產規律)、科學社會主義(人類社會未來的發展方向)以及自然辯證法(對自然界的認識規律)。實際上,恩格斯在《自然辯證法》著作中所闡釋的“自然”其內涵絕不僅限于自然界,是包含“社會和思維”意義上的自然,是全部現實世界。這也就是為什么恩格斯在《自然辯證法》全書內容的安排上,既講“各門科學的辯證內容”,也講了“自然界和社會”的原因。如這樣理解自然辯證法,是不是同馬克思主義唯物辯證法相混淆了呢?顯然不是,前者強調的是對全部現實世界規律的認識和把握,后者則強調的是在掌握前者的基礎上,對全部現實世界能動的改造,即社會實踐。這同科技哲學的研究對象———人們對自然、自然科學及其技術以及人與自然關系的認識———是根本不同的。所以,為了自然辯證法和科技哲學的共同發展,在“馬克思主義理論”一級學科下再設一個“自然辯證法理論”二級學科,哲學門中保持現有“科學技術哲學”二級學科,是個不錯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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