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質量協議書
產品質量協議書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1、目的
為確保甲方質量,保證體制有效運行;確保乙方供貨質量的穩定,滿足甲方用戶的最終產品需求,防止不合格品配套的發生,特簽定本協議。
2、適應范圍
本協議適應
3、雙方合同涉及的內容
3.1甲方向乙方下達的合同訂單應當準確無誤的標明:產品名稱、型號規格、交貨期限、交貨方式、質量保證期限。
3.2甲方如需要對已下達,但尚未執行的合同(訂單)內容進行更改,必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應及時向甲方代表確認并糾正合同(訂單)內容。
3.3甲方向乙方下達的合同訂單,應附加工、購買產品的質量技術指標、要求。如甲方不能明確提出的質量技術指標可使用國家標準或由乙方代為提出,雙方同意后形成書面記錄。
4、質量標準的說明
4.1甲方通過圖紙、標準或指定樣件等方式,向乙方說明產品的質量標準。
4.2對甲方提出的質量標準有異議時,或者希望變更時,乙方須向甲方提出申請,進行協商確定。
4.3乙方向甲方
產品不得低于%,質量保證期年。
產品不得低于%,質量保證期年。
產品不得低于%,質量保證期年。
產品不得低于%,質量保證期年。
5、質量檢查確認
5.1乙方根據雙方協定的質量標準要求,出具乙方每批次的《產品出廠檢驗報告》,必要時,應甲方要求,乙方應提交乙方產品的《檢驗基準書》、《QC工程表》及其他此產品質量證明資料給甲方確認。
5.2質量檢查供貨初期在進行,正常時在進行。
5.3屬雙方協定或國家強制性檢驗的項目,甲方或乙方不能完成檢驗時,必須在甲方質量管理部門指定的國家試驗機構進行,檢驗發生費用由乙方承擔。
5.4甲方在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隨時到乙方的生產現場,對配套件進行檢查,或是對乙方的質量保證體系進行監察。
5.5當乙方的生產場地發生改變或關鍵工序、設備發生改變時必須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的認可。
6、乙方的賠償責任
對于配套發生的問題符合下面某一項時,乙方要負責下述7.1所約定的賠償責任。
A:未使用的乙方產品完全不符合甲方的質量技術要求;
B:乙方單方面原因不能按時交貨,影響甲方產品的交貨時間;
C:配套件經乙方貨源地驗貨后,由乙方保管不善或維護不好或運輸過程造成的問題(本條款適用由乙方保管運輸的產品);
D:乙方供應產品在甲方地檢驗的零散不合格品;
E:乙方產品已驗收,甲方在生產過程中發現乙方產品超過(含)3%不符合甲方的質量要求;
F:由乙方不合格引起的甲方產品售后維修、退貨、運輸等費用;
G:甲方無法判斷,乙方出廠合格,而實際與要求質量不符合,造成的其他問題;
H:當乙方向甲方
J:當乙方向甲方
K:因甲方客戶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同意,批次合格率低于上述J條百分點。
7、索賠
7.1當乙方產品符合本協議第6項各子項內容時,乙方應按下述第6項各子項相對應的賠償責任進行賠償:
A:是由甲方
B:甲方不與乙方協商,改變配套件結構或變更式樣,由此引起的問題;
C:甲方產品交給最終用戶后,產品的所有者或使用者不正常的使用、保管或擅自改變結構,由此引起的問題;
D:甲方
E:由于甲方不適當的使用修理引起的問題;
F:由于甲方保管不周或維護不好造成的問題。
8、其他
8.1本協議有效期一年。
8.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乙方)
代表簽字/日期(蓋章):代表簽字/日期(蓋章)
產品質量協議書2
甲方(供貨單位):
乙方(購貨單位):
為促進產品質量的穩定和提高,明確雙方質量責任及快速解決質量問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質量要求標準:
雙方應依照合同約定的產品標準,技術標準,設計圖紙要求或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或封樣標準等執行。對質量標準有爭議的,以最有利于實現合同目的標準并結合封樣品的質量狀態確定。所有產品保證不良率低于萬分之三。
二、質量保證基本措施:
(一)甲方承諾按照相應合同要求的標準進行生產和檢驗,合格后,由雙方立封樣交甲方保存。如合同中無相應標準,以乙方同類產品標準為準。
(二)甲方承諾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其產品嚴格按照有關標準進行生產和銷售。
(三)甲方承諾建立完善的產品質量管理制度,嚴格實行崗位質量規范及質量責任相應的考核辦法等,以達到提高產品質量的目的。
(四)甲方承諾向社會和消費者推薦優質滿意的產品。
(五)甲方承諾每批產品均按照合同內約定的《產品檢驗標準》進行檢驗,并附相關產品的《檢驗合格證》。
(六)在接到產品質量投訴后,甲方保證會在第一時間進行受理,并以熱情、積極的態度為客戶
(七)甲方承諾向乙方
三、質量異常處理辦法
(一)
保修期內按照操作規范正常使用而出現產品質量異常的。
(二)收費維修范圍
1、產品內部被私自拆開者,或其中任何部分被更替;
2、任何部分包括外殼、電纜和零件有碎裂、損毀及缺少或有腐蝕現象;電路、芯片被擊穿或損毀;
3、已過保修期或來歷不明的產品;
4、產品與采購訂單記錄不符的;
5、使用不當,保管不善造成損壞的;
6、沖撞錘擊,超負荷及化學腐蝕造成損壞的;
7、不可抗拒力造成損壞的;
8、外觀損傷的和仿制產品;
9、其他不屬于
(三)收費方式
1、甲方承諾十二個月內予以
2、甲方修復好后會通知乙方付款,待貨款到帳后再發貨。
四、換貨條件
(一)按雙方簽定的合同要求進行生產的,乙方不得以其它任何借口要求換貨、退貨。
(二)產品無質量問題的,乙方不得以其它任何借口要求換貨、退貨。
(三)甲方發貨之日起,30日內乙方沒有向甲方以書面形式反饋質量問題的,則甲方可以確定,乙方認可甲方的產品為合格產品。
(四)甲方發貨之日起,30日內乙方向甲方以書面形式反饋質量問題的,經甲方確認后,可進行換貨。
五、索賠條件
產品的不良率超過千分之三,由此給客戶造成的維修費用可要求甲方索賠。
六、因本協議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經辦人簽字:經辦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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