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大學生信用社社會實踐報告推薦
通過近段時間的學習教育,我對農村信用社的工作有了更深的認識。農村信用社是集體所有制的地方性金融機構。是農民自己的銀行。它是由農民集股辦起來的集體所有制的金融機構。
農民信用社的性質:合伙制——歸集體所有。
它的機構:農信社只有信貸機構,沒有一般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機構、人力資源機構等。
我最先開始學習學習銀行工作必需的基本技能,包括點鈔、捆鈔、輸入法、數字小鍵盤使用等。這似乎給了我一個下馬威,本來自以為銀行業務相當的簡單,卻沒發現我原來有這么多基本的技能不會操作。經過一段時間的“苦練”,我雖然還不能熟練操作銀行的基本技能,但大致也掌握了其中的技巧,所謂熟能生巧,主要是靠以后勤加練習了。隨后,我進入柜臺,從儲蓄業務學起。每個柜員都可以辦理所有的儲蓄業務,即開戶、存取現金、掛失、解掛、大小鈔兌換,、受理中間業務等。每個柜員單獨進行帳務處理,記帳。但是每個柜員所制的單據都要交予相關行內負責人先審核,然后再傳遞到上級行“事后稽核”。而學習柜員間每天交接工作時的對賬是必不可少的,對賬時除了要核對現金賬實是否相符外,還要查看重要空白憑證是否缺失,傳票是否連續等等。而柜員間對賬也是很有程序的,一般先清點現金,然后再是清點重要空白憑證如存折,銀行卡,存單等。會計部門的核算(主要指票據業務)主要分為三個步驟,記帳、復核與出納。這里所講的票據業務主要是指支票,包括轉帳支票與現金支票兩種。對于辦理現金支票業務,首先是要審核,看出票人的印鑒是否與銀行預留印鑒相符,方式就是通過電腦驗印,或者是手工核對;再看大小寫金額是否一致,出票金額、出票日期、收款人要素等有無涂改,支票是否已經超過提示付款期限,支票是否透支,如果有背書,則背書人簽章是否相符,值得注意的是大寫金額到元為整,到分則不能在記整。對于現金支票,會計記帳員審核無誤后記帳,然后傳遞給會計復核員,會計復核員確認為無誤后,就傳遞給出納,由出納人員加蓋現金付訖章,收款人就可出納處領取現金(出納與收款人口頭對帳后)。轉帳支票的審核內容同現金支票相同,在處理上是由會計記帳員審核記帳,會計復核員復核。
首先,我覺得在學校和單位的很大一個不同就是進入社會以后必須要有很強的責任心。在工作崗位上,我們必須要有強烈的責任感,要對自己的崗位負責,要對自己辦理的業務負責。如果沒有完成當天應該完成的工作,那就必須得加班;如果是不小心弄錯了錢款,而又無法追回的話,那也必須由經辦人負責賠償。其次,我覺得工作后每個人都必須要堅守自己的職業道德和努力提高自己的職業素養,正所謂做一行就要懂一行的行規。在這一點上我從實習單位同事那里深有體會。比如,有的業務辦理需要身份證件,雖然客戶可能是自己認識的人,他們也會要求對方出示證件,而當對方有所微詞時,他們也總是耐心的解釋為什么必須得這么做。現在銀行已經類似于服務行業,所以職員的工作態度問題尤為重要,這點我有親身感受。
此次我掌握了信用社業務的基本技能,熟悉信用社日常業務的操作流程以及工作制度等。相信這會給我以后生活帶來很大的方便。鍛煉自己的對金融方面的能力。同時也從中發現了一些問題,并提出了自己的意見。或以頗多,很榮幸做了此次社會實踐,相信通過此次社會實踐對我以后幫助是很多的,感悟的比較多。實踐中有苦有甜,平坦的大道上多個門檻是種挑戰也是一種機遇,這個門檻也許是障礙也許是通向另一個世界的門票。如果你能為自己的成長而工作,你就超越了蕓蕓眾生,也就邁出了成功的第一步。我會珍惜學校組織的每次實踐機會,積累社會經驗,迎接我最終的工作。以豐富的知識回報自己!
**年七月十六日至八月九日。實習期間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盡量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在實習期間能夠遵守工作紀律,不遲到、早退,認真完成領導和檢察人員交辦的工作,得到院領導及全體檢察干警的一致好評,同時也發現了自己的許多不足之處。
此次實習,主要崗位是審查起訴科,因此主要實習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實習中,我參加了幾起案件的開庭審理,認真學習了正當而標準的司法程序,真正從課本中走到了現實中,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實際生活,細致的了解了公訴起訴的全過程及法庭庭審的各環節,認真觀摩一些律師的整個舉證、辯論過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適用及適用范圍。跟隨干警提審,核實犯罪事實,探詢犯罪的心理、動機。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國的公訴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職能,同時還配合公訴人員做好案件的調查筆錄和庭審筆錄,做好案卷的裝訂歸檔工作。
實習期間,我利用此次難得的機會,努力工作,嚴格要求自己,虛心向領導和檢察干警求教,認真學習政治理論,黨和國家的政策,學習法律、法規等知識,利用空余時間認真學習一些課本內容以外的相關知識,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從而進一步鞏固自己所學到的知識,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崗位打下基礎。
“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知識的匱乏,剛開始的一段時間里,對一些工作感到無從下手,茫然不知所措,這讓我感到非常的難過。在學校總以為自己學的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含義。這也許是我一個人的感覺。不過有一點是明確的,就是我們的法學教育和實踐的確是有一段距離的。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是法學的發展是在實踐中來完成的。所以,我們的法學教育應當與實踐結合起來,采用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具體說就是要處理好“三個關系”:即課堂教育與社會實踐的關系,以課堂為主題,通過實踐將理論深化;暑期實踐與平時實踐的關系,以暑期實踐為主要時間段;社會實踐廣度與深度的關系,力求實踐內容與實踐規模同步調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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