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_______(以下簡稱“客戶”)與_________(以下簡稱“工程咨詢單位”)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章 前言
一、客戶委托工程咨詢單位提供_________咨詢服務,并已接受工程咨詢單位為履行該服務所提出的建議書和其他報價等文件。
二、本協議中的詞語與所屬的服務協議書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
3.1 委托函或中標函;
3.2 工程咨詢服務協議書通用條件;
3.3 工程咨詢服務協議書專用條件;
3.4 附錄:
附錄a:委托工程咨詢服務范圍;
附錄b:客戶提供的職員、設備、設施和其他人員的服務;
附錄c:報酬和支付;
3.5 在實施過程中共同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四、鑒于客戶按下文規定向工程咨詢單位的各項支付,工程咨詢單位承諾按照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附錄a中議定范圍內的咨詢服務。
五、鑒于工程咨詢單位按上文規定履行咨詢服務,客戶承諾按照本協議書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向工程咨詢單位支付協議規定應支付的款項,作為履行服務的報酬。
六、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_份,各執_________份。本協議書經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
第二章 工程咨詢服務協議書通用條件
一、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的以外,具有下列含義:
1.1 “項目”是指本協議書專用條件中指定的,并為之提供咨詢服務的項目。 (1)“正常服務”是指附錄a中列出的各項正常服務。
?。?)“附加服務”是指附錄a中列出的各項附加服務,以及經雙方書面協議,在正常服務之外的附加服務。
?。?)“額外服務”是指不屬于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但根據協議書第7.9條的規定,工程咨詢單位必須履行的服務。
1.3 “工程”是指為完成項目所實施的永久性工程,包括提供給客戶的設備、設施及其他物品。
1.4 “客戶”是本協議書中所指的、聘用工程咨詢單位的一方,及其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受讓人。
1.5 “工程咨詢單位”是本協議書中所指的、受客戶聘用提供服務的一方,及其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受讓人。
1.6 “第三方”是指客戶、工程咨詢單位以外的其他有關當事方或法人實體。
1.7 “協議書”是指由工程咨詢服務協議書通用和專用條件,附錄a(服務范圍)、附錄b(客戶提供的職員、設備、設施和其他人員服務)、附錄c(報酬和支付),委托函、中標函和正式協議書(如果已簽訂),以及其他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等組成的文件。
1.8 “合同”是指與本協議書委托的工程咨詢服務有關的,客戶與任何第三方簽字的合同。
1.9 “日”是指從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的時間段。
1.10 “月”是指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的一個月時間段。
二、工程咨詢單位的義務
2.1 服務范圍:工程咨詢單位應提供的服務范圍見附錄a。
2.2 工程咨詢單位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的服務、附加的服務和額外的服務。
2.3 認真地盡職盡責和行使職權:
(1)工程咨詢單位在履行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時,要認真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為國家的利益和客戶的合法利益,應用合理的技能,謹慎而勤奮地工作。
(2)根據客戶與第三方簽訂的合同的授權或要求,行使權力或履行職責時,工程咨詢單位應:(a)根據合同進行工作。合同中上述權力和職責的詳細規定,應在本協議書附錄a中加以說明,或以書面的形式,另行商得工程咨詢單位同意。(b)在客戶和第三方之間提供證明、行使決定權或處理權時,不是作為仲裁人,而是作為獨立的專業人員,依據自己的專業技能和判斷,公正地進行工作。(c)在變更任何第三方的義務時,對于可能對費用或質量或時間有重大影響的任何變更,須事先得到客戶的批準(發生緊急情況除外,但事后工程咨詢單位應盡快通知客戶)。
2.4 客戶的財產
工程咨詢單位使用的由客戶提供或支付費用的物品,屬于客戶的財產。當服務完成或終止時,工程咨詢單位應將尚未消費的物品庫存清單提交給客戶,并按客戶的指示移交此類物品。此項工作應視為附加的服務。
三、客戶的義務
3.1 客戶應在不耽誤服務的合理時間內,免費向工程咨詢單位提供他能獲取的、與服務有關的一切資料。
3.2 客戶應在雙方商定的合理的時間內,就工程咨詢單位以書面形式提交給客戶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和答復。
3.3 客戶應負責咨詢服務所涉及的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為工程咨詢單位履行職責提供外部條件。提供與其他組織相聯系的渠道,以便工程咨詢單位收集需要的信息。
3.4 客戶應盡其所能對工程咨詢單位的人員以及下屬提供如下協助:
(1)提供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
?。?)提供服務所需要的暢通無阻的渠道;
?。?)個人財產和服務所需物品的進口、出口,以及海關結關;
(4)發生意外事件時的遣返;
?。?)允許工程咨詢單位及其人員為服務目的和個人使用,將外幣匯入項目所在國或工作所在地,以及將履行服務中所賺外幣匯出項目所在國或工作所在地的手續。
(6)工程咨詢單位為客戶項目出境考察時,除制裝費外,其他一切費用應由客戶負擔。
3.5 為了服務的需要,客戶應免費向工程咨詢單位提供附錄b所規定的設備和設施。
3.6 在與工程咨詢單位協商后,客戶應按照附錄b的規定,自費從其雇員中為工程咨詢單位挑選和提供職員,以及提供其他人員的服務??蛻籼峁┑穆殕T在涉及服務時,只應接受工程咨詢單位的指示。工程咨詢單位應與客戶安排的提供其他服務的人員合作,但不對此類人員或他們的行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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