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群防群治方案和應急處置預案
篇一:火災現場處置方案
1、火情處置程序
1.1報警:所有員工應熟悉報警程序,發現事故征兆,如電源線產生火花,某個部位有煙氣,異味等。現場第一發現人員應立即報告值班領導(負責人)按報警器報警,現場人員進行自救、滅火、防止火情擴大。
1.2接報:消防中控室值班人員接報后,立即到達事故現場了解情況,組織人員進行自救滅火。并報告企業負責人或應急救援指揮部,做好現場滅火處置工作。
1.3火情已被撲滅,做好現場保護工作,待有關部門對事故情況調查后,經同意,做好事故現場的清理工作。
2、火災處置程序
2.1事故現場繼續蔓延擴大,現場指揮人員通知各救援小組快速集結,快速反應履行各自職責投入滅火行動。
2.2按指揮人員要求,通訊聯絡組向公安消防機構報火警,及向有關部門報告,派人接應消防車輛,并隨時與救援處置領導小組聯系。
2.3各滅火小組在消防人員到達事故現場之前,應繼續根據不同類型的火災,采取不同的滅火方法,加強冷卻,撤離周圍易燃可燃物品等辦法控制火勢。
2.4在有可能形成有毒或窒息性氣體的火災時,應佩戴隔絕式氧氣呼吸器或采取其他措施,以防救援滅火人員中毒,消防人員到達事故現場后,聽從指揮積極配合專業消防人員完成滅火任務。
2.5疏散組應通知引導各部位人員盡快疏散,盡量通知到應撤離火災現場的所有人員。在煙霧彌漫中,要用濕毛巾掩鼻,低頭彎腰逃離火場。
2.6火災現場指揮人員隨時保持與各小組的通訊聯絡,根據情況可互相調配人員。
2.7進行自救滅火,疏導人員、搶救物資、搶救傷員等,救援行動時,應注意自身安全,無能力自救時各組人員應盡快撤離火災現場。
3、電氣設備著火處置措施
3.1電線、電氣設施著火,應首先切斷供電線路及電氣設備電源。
3.2電氣設備著火,滅火人員應充分利用現有的消防設施,裝備器材投入滅火戰斗。
3.3及時疏散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及搶救疏散著火源周圍的物資。
3.4著火事故現場由熟悉帶電設備的技術人員負責滅火指揮或組織消防滅火組進行撲滅電氣火災。
3.5撲救電氣火災,可選用鹵代烷1211滅火器和干粉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不得使用水、泡沫滅火器滅火。
3.6撲救電氣設備著火時,滅火人員應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防毒面具等措施加強自我保護。
3.7公安消防隊到達后,協同配合公安消防隊滅火搶險。
4、現場搶救受傷人員的處置
4.1被救人員衣服著火時,可就地翻滾,用水或毯子、被褥等物覆蓋措施滅火傷處的衣、庫、襪應剪開脫去,不可硬行撕拉,傷處用消毒紗布或干凈棉布覆蓋,并立即送往醫院救治。
4.2對燒傷面積較大的傷員要注意呼吸,心跳的變化,必要時進行心臟復蘇。
4.3對有骨折出血的傷員,應作相應的包扎,固定處理,搬運傷員時,以不壓迫傷面和不引起呼吸困難為原則。
4.4可攔截過往車輛,將傷員送往附近醫院進行搶救救治。
4.5搶救受傷嚴重或在進行搶救傷員的同時,應及時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由醫務人員進行現場搶救傷員的工作,并派人接應急救車輛。
5、滅火結束
滅火結束后,注意保護好現場,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的調查處理工作,并做好傷亡人員的善后處理。調查處理完畢后,經有關部門同意,立即組織人員進行現場清理,盡快恢復生產經營活動。
6、滅火處置原則
6.1火勢很小,可以用手提滅火器、消防水源進行撲救,員工接受過滅火訓練。
6.2切斷火源、電源,撤離未著火物資。
6.3不能自行滅火時,立即報火警(119)。
篇二:火災現場處置方案
一、事故特征
(一)火災事故地點:采掘工作面、井下各類機電設備場所、主進、主回風巷、變電所等要害場所。
(二)火災事故的因素:
1、井下大型設備發生故障后無法打至地面維修時,在井下焊接未采取安全措施或措施不健全造成的火災事故;
2、井下爆破時不規范,如放炮時不采用炮泥封堵炮眼或封堵不規范引起的放炮火花,導致礦井火災的發生;
3、井下電氣設備性能不好,管理不善,如電鉆、電動機、變壓器、開關、插銷、接線三通、打點器、電纜等損壞以及過負荷、短路引起的火災事故;
4、井下的消防管路鋪設不到位,消防器材配備不到位,導致火災事故發生時不能有效控制;
5、井下油脂庫管理不到位以及油脂使用不規范,導致火災事故發生;
6、井下輸送機跑偏、打滑、運行阻滯與主滾筒摩擦,托輥滯動等摩擦引發著火;
7、瓦斯、煤塵爆炸引發著火等。
(三)火災事故的類型:外因火災和內因火災
(四)火災的發生有一定的征兆一般表現為:
1、空氣溫度、濕度持續性升高,有時出現霧氣或巷道壁出汗。
2、巷道出現煤炭和坑木干餾的行列火災氣味。
3、自巷道流出的水和空氣溫度增高。
4、人體有不舒適感,如頭痛、悶熱、四肢無力等。
5、電器、電纜發熱,有膠皮味。
(五)火災爆故的危險程度的分析:
針對本礦的現有條件和本煤礦取樣鑒定得知,本煤礦屬于不易自燃煤層,故本礦不易發生內因火災;礦井井下容易產生人為火花、電火花、摩擦火花和靜電火花等,導致外因火災的發生,一旦發生火災,以致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二、應急組織與職責
(一)應急組織及自救的形式
1、應急組織
跟班礦長全面領導采掘巷內瓦斯爆炸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組 長:跟班礦長
副組長:班隊長 瓦斯員 安監員 電工
成 員:全部作業人員
2、自救的形式
應急自救由當班隊長在班前會講述井下發生火災事故的自救方法,以及井下創傷急救的基本知識,并且在井下現場作業環境下實操發生事故后的自救方法。
(二)職責
應急組織與機構組長:具體落實瓦斯爆炸事故的地點、影響范圍、傷亡人數,全面負責現場的指揮救援。
瓦斯員:配合組長進行現場指揮,負責現場災情變化匯報。
安監員:負責組織搶險救災工作在安全的前提下。
電 工:負責切斷掘進巷道內全部電源。
其他人員:協助現場救援工作的有效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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