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環境科學素質內涵分析論文
公民的環境科學素質對于推動環境保護事業發展和生態文明型社會建設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公民普遍具備較高的環境科學素質不僅為環境保護和社會發展提供了堅實的人才智力保障,也提供了強大的行為實踐推動力。但是,目前對于環境科學素質的表述卻并不統一,甚至與環境素養、環境意識等概念混用,使得環境科學素質顯得無準確意義,極大的影響該概念的傳播及相關工作的開展。本文僅對環境科學素質的內涵和層次結構進行了初步的分析和探究。
一、環境科學素質的概念和內涵
我們認為,環境科學素質是指人們在環境方面具有一定的科學知識和方法,并在科學精神和價值觀的指導下,通過理性分析、科學判斷所形成的科學的環境保護意識和態度、行為能力和行為踐行水平的綜合反映。
理論上,一個具備較高環境科學素質的公民應該是掌握了必須的環境科學知識和方法,崇尚并具備了基本的科學精神和科學思想,面對現實與未來的環境問題,均能夠在科學精神和科學思想的指導下,運用掌握的環境科學知識和方法,以及可查詢的科學證據與信息,進行綜合的、理性的分析和判斷,給出現實環境中的最優行為選擇傾向,并在此過程中,逐步形成了較為理性的環境保護理念、態度和一定的環保行為能力,而且能夠在較為復雜的社會環境中,始終堅持選擇,積極踐行。
二、環境科學素質的內涵分析
環境科學素質是一個嶄新的概念,不是簡單的環境素質、環境意識等概念,也不是僅僅在科學素質定義的基礎上,加上一個環境保護領域的限定范圍。
首先,環境科學素質確立了“科學性”在環境科學素質形成過程中的基礎性地位。強調在學習和掌握環境保護領域的科學知識和方法的基礎上,同時要具備科學精神和思想,并在科學精神和思想的指導下,綜合運用科學知識和方法,對實際面對的環境保護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和科學判斷,并通過這個分析和判斷的過程,內化形成個人的、系統的、科學的環境保護意識和態度,以及與個人行為能力水平相平衡的解決環境問題的能力和付諸實踐的行為預期?!翱茖W性”將伴隨整個環境科學素質的養成過程和實踐過程,它既是環境科學素質養成的基礎,也是環境科學素質能夠產生社會效益的保障。
其次,強調了“意識”是在科學分析、判斷過程中內化、升華而形成。環境科學素質定義中的“意識”與簡單的、樸素的初級環境保護意識有著明顯區別。簡單的、樸素的環境保護意識沒有科學知識基礎,他可以來源于社會輿論宣傳的口號,來源于人類潛意識對美好資源環境的向往,來源于生產、生活中個人利益的驅使,或者是個人的生活習慣與風俗等等,例如人們對青山綠水自然美景的喜愛和保護,對個人生活空間的愛護以及由此產生的廢物管理和處置習慣,由于生存地區資源限制或經濟原因導致的對資源的節約意識等等,這些“意識”的形成沒有經過科學分析、判斷和升華的過程。這種樸素的意識往往在面對某一特定的問題或某一領域的具體問題時顯現明顯。因此,在將這種意識獨立于理論基礎和形成過程之外,作為評價個人和社會整體意識水平的測量尺度時,往往會給出一個全社會“環境意識較高”的假象,這種“較高的環境意識”在沒有科學知識支撐的情況下,缺少了“意識”向“行為能力”轉化的原動力,從現實意義的角度來說,這種樸素的初級環境保護意識對于整體環境問題的解決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的。
而環境科學素質中的“意識”,是一種科學的意識,是經過科學的洗禮后,內化而升華的環境保護意識。相比于樸素環境意識它具備了三種特點:一是環境科學素質中所指的環境保護意識脫胎于個人的學習、分析和實踐過程,具有良好的科學理論和實踐基礎,具備了情況判斷和指導行為的能力;二是環境科學素質中的環境保護意識是動態的、廣義的,不限定于某一領域,或者某一具體環境問題,這種意識在不同的領域,面對不同的環境問題時均可以重復顯現并發揮作用,三是環境科學素質中的環境保護意識形成的同時,將伴隨著行為能力的生成,意識與行為能力相伴相生。這個特質極大的提升了科學的環境保護意識的現實指導意義。
第三,將“行為踐行水平”作為環境科學素質的核心落腳點。國外公民科學素質水平的核心落腳點是“對科學的理解和支持”,我國公民科學素質的落腳點是“行為能力”,環境素質的核心落腳點是“正確的環境行為”,環境意識的落腳點是“對環境問題的解決能力”。上述觀點都是基于“意識決定行為”的理論基礎,認為“有意識+有行為能力=有行動”。這個觀點在大多數社會行為領域都是成立的,但是在環境保護行為的實踐中,“有意識+有行為能力”的簡單組合距離有行動不僅不能劃等號,而且存在著非常多的不確定性。從科學的環境保護意識到行為的實踐要受到成本因素和其他自然人為環境保護行為實踐率的影響。因為個體在選擇是否踐行環境保護行為時,不僅僅要考慮各種成本因素(例如經濟成本、個人舒適度等),很大程度還要考慮他人不采取環境保護行為對自身采取環境保護行為產生的損失和抵消作用,進而可能選擇個人利益最大化而不踐行環境保護行為,從而導致全社會都不踐行環境保護行為的困境,這種結果使得僅僅關注于“有意識+有行為能力”的`環境科學素質不再具有現實意義。例如,公眾具有節約用水的意識,也具備節約用水的行為能力,但是仍然存在很多的公眾在一些公共場所(如公共廁所、賓館)或家庭生活中(如過度洗澡、洗衣等)不選擇節約用水的行為。又如近年在我國形成的垃圾焚燒、X項目的建設過程中公眾的不支持行為,這種“有意識+有行為能力”的組合,社會調查的結果分值很高,但是這種“虛高”的意識和行為能力,對于環境的改善是完全沒有現實意義的。因此,本文將“行為能力和行為踐行水平”納入到環境科學素質的概念中來,而不是將踐行水平作為環境科學素質的外在表象來研究。這種環境行為的實踐,是在科學意識和行為能力的支撐下,克服了其他社會因素的影響和阻礙而發生的純粹的環境保護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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