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扣繳協議書模板5篇
委托扣繳協議書模板1
協議書編號:□□□□□□□□□□□□□
委托銀行扣繳稅款協議書
主管稅務機關:(甲方)
納稅人:(乙方)
納稅人開戶銀行:(丙方)
為簡化辦稅程序,方便納稅人完成繳稅義務,確保稅款安全,提高稅款征收、入庫效率,經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自愿采用銀行扣繳稅款方式繳納稅(費)款。
二、甲、乙、丙三方應當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金庫管理條例》。
三、乙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完成納稅申報后,其電子繳款信息通過財稅庫銀聯網系統實時傳至中國人民銀行國庫信息處理系統(TIPS),并由該系統自動將乙方應繳稅(費)款信息傳至丙方,丙方根據接收到的乙方應繳稅(費)款信息,將乙方應繳稅(費)款及時劃繳至人民銀行清算國庫,并實時將劃繳稅(費)款信息通過(TIPS)系統傳至甲方。
四、乙方在當地選擇一家商業銀行網點開立繳稅(費)賬戶。納稅人財稅庫銀聯網繳稅(費)賬戶須經丙方確認方能生效。
五、繳稅(費)賬戶一經確定,原則上不得變更。若乙方確需變更名稱、賬戶賬號、主管稅務機關時,應提前5個工作日向甲方、丙方同時提出變更申請,并重新簽訂“協議書”。
六、乙方、丙方應保證繳稅(費)賬戶的真實性、有效性,丙方應保證乙方賬戶資金安全,甲方、丙方應依法為乙方繳稅(費)賬戶信息保密。
七、乙方在辦理繳款涉稅事項時,應保證繳稅(費)賬戶內有足夠存款余額,并能正常結算。因乙方繳稅(費)賬戶資金余額不足造成丙方無法及時劃繳稅(費)款而導致逾期繳納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八、甲方、丙方應保證財稅庫銀聯網系統和各自業務處理系統正常運行、網絡暢通及正確操作。因甲方、丙方業務系統、網絡或操作原因導致丙方劃繳稅(費)款錯誤、失敗的,在查明原因后,分別由問題方承擔相關責任。因不可抗力造成系統癱瘓,三方應按應急預案規定辦理,未按應急預案辦理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因系統網絡故障造成賬務差錯的,由甲方、丙方依據有關規定進行糾正。
九、乙方申報并繳稅(費)成功后,可登錄國稅網上辦稅服務廳自行打印電子繳款憑證,以此作為繳納稅款的會計核算憑證;也可由丙方出具“電子繳稅付款憑證”,丙方應根據甲方傳送的電子繳款書信息打印“電子繳稅付款憑證”,并加蓋銀行收訖章,以此作為繳納稅款的會計核算憑證。乙方若需甲方開具正式完稅證明的,可到甲方辦稅服務廳換開。
委托扣繳協議書模板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為了適應稅收征管制度改革,提高辦事效率,保證稅款的及時征收,方便納稅人,明確各方責任,特簽訂本協議書。
第一條丙方同意在甲方指定的乙方網點,選擇:申領銀行卡;開立繳稅專戶;提供開在乙方的企業帳戶,作為繳稅指定帳戶,并保證在納稅期限前存足應繳納的各項稅款。乙方應按規定向丙方支付存款利息。
第二條丙方同意稅單不加蓋銀行預留印鑒,由甲方憑稅單在丙方指定帳戶直接解繳稅款。
第三條丙方指定帳戶為銀行卡的,可在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分行所有網點存入應繳稅款,使用對公帳戶的應在開戶銀行存入稅款。
第四條丙方的納稅帳戶可納稅余額以納稅資金的到帳日為準。丙方在納稅期限前未存足應繳稅款而造成滯納的,按《稅收征管法》規定補繳的滯納金由丙方自行負責。若繳稅指定帳戶存款足夠繳稅,由于乙方遲緩劃解造成稅款滯納,滯納金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因稅單差錯而造成納稅人多繳稅款,由甲方負責解釋或退還,或準予在下期應繳稅款中抵扣,乙方不負責解釋責任。
第六條納稅人可向銀行查詢納稅明細。納稅人只需提供納稅帳號,銀行網點可為其查出該帳號的歷史明細。
第七條本繳稅協議書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扣繳協議書模板3
甲方(委托單位): 乙方(受托單位): 廣東省地方稅務局直屬稅務分局
地址:廣州市體育東路160號10樓 地址:
法定代表人:蘇振鈿 法定代表人:
稅務登記號:
納稅人編碼:
聯系電話:(管理科電話) 聯系電話:
為加強稅收管理,保障國家稅收收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委托代征稅款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委托乙方代扣稅款,同時委托乙方受理代扣稅款的納稅申報和依法加收滯納金。
二、委托代扣代繳稅種:
金融保險營業稅(征收品目包括:銀行、保險、證券、信用社、其他金融)
三、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代征稅款所必須的稅收票證。
四、乙方應當按照稅收票證管理規定,領取、使用、保管、報繳稅收票證。
五、乙方代扣代繳稅款時,應向納稅人開具稅收法律、法規的完稅憑證。
六、乙方應在金融機構開設“代扣代繳”賬戶。帳戶名稱 ,開戶銀行名稱 ,銀行帳號 。
七、乙方應按限期限額的要求解繳代扣代繳稅款,并于月終了后日內向甲方如實報告代扣代繳稅款和解繳情況。
八、乙方在代征過程中同納稅人發生爭議或納稅人拒絕代征時,應在1日內報告稅務機關,并配合稅務機關依法處理,乙方不得對納稅人進行處罰。
九、 甲方根據法律法規不向乙方提供代扣代繳手續費。
十、甲方應對乙方的代扣代繳工作進行指導。因國家稅收法律、法規、規章的廢止或修改,致使本協議失效或部分失效時,甲方負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并要求修改協議的責任。
十一、甲方有權隨時檢查乙方代扣代繳稅款的情況。
十二、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本協議,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并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要求甲方履行義務。
(二)乙方逾期解繳稅款的,甲方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十三、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
十四、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方稅政科、計征科、管理科各一份,乙方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shiyongwen/260342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