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低保對象脫貧之路論文
一、持續貧困:以生存的意志度過每一天
我國現行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簡稱“低保制度”)的設計思路和救助標準,決定了低保對象將持續生活在貧困之中。大量的研究表明,目前各級地方政府制定的救助標準僅能維持低保對象的基本生存,不足于預防貧困。如,亞行專家組通過測算發現,全國35個城市中的27個城市的救助標準低于估計的貧困線。其中,有17個城市的救助標準和估計的貧困線之間的差距大于10%[1].尚曉援教授的研究結果證實,四個受訪城市的救助標準大體為當地平均收入的27-28%,而國際上被廣泛接受的標準是中位收入或人均收入的60%[2].
實際情況是,我國城市低保對象絕大多數生活在極端貧困中。僅以經濟發達地區北京市東城區為例,抽樣調查結果顯示,低保家庭的人均月消費支出,僅相當于該市一般家庭的42.7%,其中食品類一項就占整個家庭日常消費支出的56%;低保家庭耐用消費品的擁有量不僅遠低于一般家庭,且多接近或者超出淘汰的使用年限;無房產權戶在九成以上,人均住房使用面積不足10平方米,且三分之一以上者仍居住在破舊及危房中。不僅如此,物質匱乏也使低保家庭滋生出一種日益增長的無能為力和沒有尊嚴的感覺,一種除每日掙扎生存外不能思考、規劃或夢想的感覺。如,基于經濟原因,超過八成的低保家庭表示已多年沒有去過娛樂場所,近六成的低保家庭自述無法參與社區活動和社會交往,半數左右的低保家庭坦言沒有錢讓孩子參加課外活動,等等[3].
更為嚴重的是,城市低保家庭雖然以生存的意志度過每一天,努力應對貧困,但由于缺乏向上攀登的機會階梯,難以實現尋求一種更美好生活的愿望。試想,如果階梯到位,其努力可以幫助他們擺脫貧困。而最好的機會階梯,應是為他們創造就業機會[4].
二、擺脫貧困:有工作就是福
在有關城市低保對象如何擺脫貧困的討論中,一個頗有影響的觀點認為:就業是城市低保對象擺脫貧困的最佳途徑。本文認同這一判斷,并提出以下三個理由加以佐證。
第一、對低保家庭而言,在普遍缺乏物質和生產性資產的情況下,勞動力實際上構成了其眾多生存策略的核心內容,因而可能是其主要甚至是惟一的資產。為低保家庭提供運用其最有價值的資產——勞動力就業的機會,其脫貧效果可能最為彰顯。
第二、城市低保對象擁有豐富的勞動力資產。主要表現在量大(絕對數量)、面廣(普遍程度)兩個方面。與其他發達國家或地區的城市貧困人口相比,我國城市低保對象的一個突出特征是:勞動年齡人口(男性16-59歲,女性16-54歲)所占比重較大。根據學者唐鈞的估計,在全國1930.8萬(2002年6月的數據)城市低保對象中,處于勞動年齡階段的四類對象(下崗職工、失業人員、待崗職工和在職職工)約占全部對象的61%.如果加上與他們相關的“低保家庭其他成員”,總計高達85%[5].也就是說,我國城市低保對象可能具有就業潛力的人口超過八成。而香港特區的情況則有所不同。以香港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為例,截止到2003年12月,香港綜援計劃個案總計290206萬人,其中年老者占整個綜援人口的50.7%,永久性殘疾占5.4%,健康欠佳者占7.7%,單親家庭占12.9%,低收入者占4.7%,失業人員占17.3%,其他人員占1.5%[6].換句話說,即便滿打滿算(單親家庭、低收入者和失業人員三者合計),香港特區全部綜援個案中,可能具有就業潛力的人口約占四成。不足大陸地區的半數。
城市低保對象的另一個典型特征是:處于勞動年齡段的未就業人員多,涉及面廣。基于北京市東城區的調查結果,在受訪的1275名低保家庭成員中,共有909人屬于勞動年齡人口,其中未就業人員高達539人,占勞動年齡人口總量的57.3%.進一步分析表明,在這些未就業人員中,共涉及低保家庭383戶,占調查總戶數的81.3%.也就是說,有八成多的低保家庭至少右一名處于勞動年齡段的未就業人員。
顯然,城市低保對象儲備著豐富的勞動力資源,與我國急劇的經濟社會轉型和低保制度建立初衷直接關聯。因為,我國低保制度建立的一個重要目標就是配合國有企業改革、為失業和下崗職工提供基本生活保障。而大量失業、下崗人員進入低保群體,自然會形塑其生態,形成一個有別于傳統對象(以“三無”對象為主)的人口結構。正因如此,通過提供就業機會來挖掘低保對象蘊藏的寶貴資源,無論是對深化城市低保制度抑是緩解城市“新貧困”,都具有特別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政策意含。
第三、絕大多數城市低保對象具有強烈的就業意愿和動機。就業意愿和動機是勞動力資源進入勞動力市場的前提。眾多文獻顯示,造成低保家庭生活困難的主要原因是勞動力長期下崗或失業[7];低保家庭目前遇到的最大困難找工作難[8];低保家庭最希望社會或政府提供的幫助是為家庭成員提供就業機會[9].北京市東城區的調查資料也印證了這一點。在受訪的539名有勞動能力的低保未就業人員中,89.1%的人表示有就業的意愿。在余下者中,大多是限于自身年齡,健康狀況,文化技能和有家庭成員需人照顧。
事實上,目前許多城市的低保對象每年以數萬計的速度退出低保制度庇護,正是積極就業政策產生的獨特功效。據媒體報道,截至2003年9月末,天津市通過建立失業保險、最低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聯動機制,已有5萬多名"低保戶"實現再就業,主動退出吃"低保"行列。上海市實行勞動就業和民政救助聯動以來,僅2003年就有5萬多低保家庭退出“低保”,走上就業崗位。江西省通過政府購買崗位等多種就業形式,2003年享受城市低保的人數比2002年年減少了13萬人,首次出現負增長。
由此可以看出,對低保家庭而言,就業有助于走出貧困,恢復自身價值和尊嚴,代表著一種福氣;對政府而言,提供低保對象就業機會,促進其就業和再就業,是減輕財政負擔,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舉措,也是低保制度規范化的核心內容和未來的工作重點。
三、就業難點:最后雇傭或者根本不被雇傭的人
就業的關鍵在于勞動力的質量和脆弱程度。從收入和健康的角度看,脆弱性是指一個人在一段時間內將要經歷的收入和健康貧困的風險[10].脆弱性是一個動態的概念,難以用單項指標測量。本文擬用年齡、文化程度、專業技能、健康狀況、未就業時間和家庭負擔等指標來量度處勞動年齡段未就業的城市低保對象(簡稱“低保未就業人員”)的質量和脆弱性。如無特別說明,下文資料主要來自北京東城區低保對象的抽樣調查。
1.年齡以中高齡居多。調查結果顯示,受訪對象中,年齡在30歲以上的占90.2%,35歲以上的占79.9%,可見低保未就業人員多處中高年齡。這一年齡結構與勞動力市場需求存在較大差距。據調查,2004年北京市用工單位年齡要求在30歲以下的占71.4%,35歲以下的占91.9%[11].
2.文化程度以初高中為主。資料顯示,受訪對象中,文化程度為小學及以下的占8.4%,初中的占38.6%,高中(職高、技校、中專)的占50.3%,大專及以上的占2.8%.可見,低保未就業人員以初高中文化程度為主,兩者合計占88.9%.這一學歷結構與勞動力市場需求的差距也很明顯。據統計,2004年北京市用工單位文化程度需求為大專及以上的占總需求量的39.3%,為高中的(職高、技校、中專)占總需求量的42.3%,為初中及以下的占總需求量的9.2%[12].
3.無技術或技能單一。勞動部門頒發的技術證書是勞動者擁有特定專業技能的客觀標準之一。從調查結果看,78.1%的低保未就業人員沒有任何專業技術證書。即便是已獲得技術證書的人員,其勞動技能也十分單一。如,持有機動車駕駛證者超過半數。這顯然與勞動力市場需求有一定的落差。數據顯示,2004年北京市用工單位對
求職者各項技術等級有要求的占44.6%[13].
4.健康狀況普遍較差。調查顯示,在受訪的539名低保未就業人員中,自述身體狀況較差的`占42.8%,其中患有慢性疾病和嚴重疾病的比例高達25.6%;患有不同類型殘疾的占19.3%;完全喪失和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分別占9.7%和25.4%.
5.未就業時間長。調查結果表明,絕大部分低保未就業人員長期處于無工作狀態。數據顯示,71.6%的人累計無工作時間達3年以上,57.2%的人累計無工作時間在5年以上,31.4%的人累計無工作時間在10年以上。
6.家庭不能獨立生活的人多。在調查的1275低保家庭成員中,老年人(60歲以上)占10.8%,在校學生占20.1%,身患各種疾病的占28.6%,殘疾人占12.7%;生活半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的合計占9%.從涉及的家庭數看,生活半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的涉及103個家庭,占家庭數的21.9%;在校學生涉及238個家庭,占家庭數的50.5%,老年人涉及115個家庭,占家庭數的23.4%.顯然,老、幼、病、殘人員在低保人口或家庭中占有相當的比重。家庭不能獨立生活的人多,不僅會增加家庭經濟負擔,也會拖累其他成員進行有收入的勞動。
由上可知,城市低保未就業人員的典型特征是:中高齡初級勞動力,不良的健康狀況,長期未就業,家庭中不能獨立生活的人多以及家庭成員獲得經濟收入的機會就限。應當說,在勞動力市場總量和結構失衡的背景下,在日益激烈的就業市場競爭中,這批人顯然處于弱勢地位。倘若把目前勞動力市場需求人員加以排序,可以肯定,他們屬于勞動力市場中最后雇用或根本不被雇傭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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