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化增值稅系統構建論文
一、適應數字化經濟
當前市場經濟形態中,數字經濟已經是典型特征,人們的交易范圍已從傳統的三維空間轉向多維空間,在互聯網等信息技術的推動下,虛擬空間中經濟活動和交易量令人吃驚,越來越多的生產力要素要借助數字經濟模式來開拓虛擬空間中的市場版圖。對于稅務機構來說,為實現稅源管理和稅收的有效征收,稅務機構建立了一套完備的稅制征收體系,但是它是建立在傳統的實體經濟之上的,在具體的征稅實踐中,為了降低征納稅成本,稅務機構也采取了將征稅活動放在網上,借助于網絡的便捷性,從時間和空間上方便征納雙方的稅收活動。但是數字經濟到來,使得納稅對象和稅源發生了根本性變化,兩者相較之過去更加分散化,傳統企業是參與市場經濟活動的主要參與者,但是隨著在虛擬空間從事經濟交易成本的大幅降低,大量個體或者單獨的人都可從事經濟活動從而獲取價值收益,因此有新的稅源產生,但是過于分散化,且大量線上交易模糊了具體的交易地點,稅收征管面臨稅收管轄權難以界定,稅收漏洞越來越多等稅收問題。正是由于數字化經濟模式影響了人們的生活和思維方式,所以稅收機構現行復雜的企業或者個人的預先注冊繳稅稅收制度會被端對端的數字稅收系統取代,納稅人,特別是個人和中小型企業的稅務申報變得更容易,對于稅收機構來說,企業,尤其是個人的稅收隱匿活動在數字技術的運用下會大幅減少。增值稅作為流轉稅,借助數字技術可以擴大其鏈條抵扣范圍,從而實現增值稅在新經濟業態下更廣泛的覆蓋。
二、借助數字化手段
虛擬經濟是在借助數字技術下產生的新的經濟空間,它是數字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增值稅作為世界上主要的稅種,也是眾多國家的主體稅種,怎樣面對數字經濟新常態,適應新的具有變革性經濟業態,從而保證在數字經濟時代繼續發揮其主體稅種的作用,當前最重要的目標就是:完善虛擬經濟下的增值稅制度,通過數字化改造擴大其在虛擬經濟下的覆蓋面。當前的增值稅制度盡管建立在傳統實體經濟之上,但是增值稅征管已經包含整個實體經濟和虛擬經濟,并且征管的初步網絡化、信息化已經實現。這是在各國政府推行電子化政務的背景下開展的,現代稅收管理系統由三部分構成:核心稅務處理系統、電子稅務管理以及合規管理系統。其中增值稅的電子稅務管理為納稅人提供基于網絡的電子化稅務服務,包括注冊、備案、付款繳稅、合規、自我審核、納稅人服務等等。對于中國來說,金稅三期工程就是實施包括增值稅在內的綜合性稅收管理信息系統,是國家電子政務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
它是圍繞“一個平臺、兩級處理、三個覆蓋、四個系統”的總體目標而建立。其中“一個平臺”指包含網絡硬件和基礎軟件的統一技術基礎平臺;“兩級處理”指依托統一的技術基礎平臺,逐步實現數據信息在總局和省局集中處理;“三個覆蓋”指應用內容逐步覆蓋所有稅種,覆蓋所有工作環節,覆蓋國地稅局并與相關部門如工商、海關聯網;“四個系統”指通過業務重組、優化和規范,逐步形成一個以征管業務系統為主,包括行政管理、外部信息和決策支持在內的四大應用系統軟件。對于金稅工程,中國的增值稅的電子化征收非常完備,除了金稅系統,部分地方也實現了微信小規模增值稅申報繳稅。盡管建立了完備的金稅系統,但是在面臨虛擬經濟下應涉及增值稅交易的經濟活動時還是出現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由于稅務機構對納稅人的經濟活動熟悉力度不夠,并且金稅系統主要還是面對企業法人性質的市場參與主體下,因此眾多應繳增值稅的交易活動在虛擬經濟空間被大量隱匿。從本質上來說,增值稅的稅收原理是適應虛擬經濟空間的,但是在具體的征稅技術上要作出改進。
主要問題是確定在虛擬經濟空間下應征增值稅活動供應地點、執法地點、交易地點和管理等方面。針對虛擬經濟空間中交易點的確認和稅收管轄權問題,目前切實可行的辦法就是通過互聯網域名和IP地址許可相結合的辦法來確定納稅人與所在地稅務機構的聯系問題,同時稅務機構還必須盡快實施將身份證納入統一納稅人識別號,確保將個人應稅活動納入到統一的增值稅管理當中。而完成這些內容,稅務機構應該與政府相關部門實施信息共享,這也是中央政府協調統一各部門電子政務一體化的必然選擇。由此來看,盡管中國增值稅在制度建設上已經實現了對實體經濟和虛擬經濟的覆蓋,但是由于增值稅征管技術尚未數字化,因此虛擬經濟下的現行增值稅征收存在稅收漏洞,在虛擬經濟規模日益重要的情況下,對增值稅制度進行數字技術改造,是完善全鏈條抵扣,建立真正覆蓋市場經濟并體現稅收中性的增值稅征管體系的技術基礎。
三、邁向區塊鏈技術
市場經濟的數字化進程仍在繼續,隨著5G技術、萬物互聯技術的實現,數字經濟時代將會加速到來,為此支持增值稅體系的現有技術基礎必將被新的技術所替代。國家稅務總局已經著手開始研究區塊鏈技術在稅收體系中的應用。所謂區塊鏈是分布式數據存儲、點對點傳輸、共識機制、加密算法等計算機技術的新型應用模式,它是一種互聯網數據庫技術,其特點是去中心化、公開透明,讓每個人均可參與數據庫記錄。其中交易是指一次操作并導致賬本狀態的一次改變;區塊是指記錄一段時間內發生的交易和狀態結果,它是對當前賬本狀態的一次共識;鏈是指由一個個區塊按照發生順序串聯而成,它是整個狀態變化的日志記錄。普華永道在一份關于區塊鏈技術報告中指出其在稅收方面發揮的作用,即利用區塊鏈可以實現對增值稅支付的時間與地點的追蹤,以及防止制造虛假交易信息隱匿應繳稅款,基于該技術稅務機構可以獲取更加全面、真實的稅收數據。這與以往的增值稅體制相比,區塊鏈技術的應用有效抓住了痛點,即解決了稅務機構增值稅稅源管理難以全面覆蓋的困局以及納稅人主觀偷逃、隱匿稅款的行為。為此參照比特的區塊鏈模式,針對增值稅現有運行場景來分析區塊鏈技術下增值稅運轉流程。該系統是在一個相對封閉下的區塊鏈系統中,由稅務機構、銀行、納稅人以及監督機構組成。代幣作為代替真實貨幣在系統中作為交易媒介。其中稅務機構作為系統管理員全面負責該區塊鏈增值稅系統的運行,負責代幣的挖掘和證明,監控代幣交易,利用公鑰為納稅人提供數字證明。銀行作為代理向納稅人出售代幣并進行收付款,代幣由稅務機構創建,并交給銀行,納稅人在銀行設立代幣賬戶,實現真實貨幣與代幣的交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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