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高考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關于高考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高校招生辦公室
根據教育部、江蘇省《國家教育考試安全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結合我縣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我縣高考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安全平穩、公平公正、科學規范、群眾滿意”為目標,確保試(答)卷絕對安全保密,確保考風考紀符合規定要求,確保考試實施工作安全、公平、規范的進行。制定應急處置預案,完善應急工作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確保高考工作順利平穩完成。
二、工作原則
(一)統一指揮、快速反應
(二)分級負責、屬地管理
(三)有效控制、就地解決
(四)以人為本、依法處置
(五)預防為主、重在建設
(六)保守秘密、遵守紀律
三、組織指揮體系
㈠應急小組成員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第一聯系人
第二聯系人
第三聯系人
考試期間總值班:
考務組:
網絡通訊指揮系統:
保密室:
各考點成立相應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考試期間(6月4日至6月9日),聯系電話保持24小時暢通。10分鐘之內三部電話均聯系不上,將追究責任
(二)應急小組主要職責:
(1)對事件等級的初步判斷;
第一時間上報事件情況,包括:事件原因、事件性質、波及范圍、目前措施、對事件等級的初步判斷。
(2)及時作出決策,快速啟動本預案;
(3)協調各方行動,監督處置情況,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四、應急處置信息系統
縣、送考學校、考點建立暢通的信息傳輸渠道和嚴格的信息上報機制,完善快速應急信息系統以及準確、及時的輿論宣傳管理信息系統。
1.信息報送要迅速準確。發生突發事件的單位應在第一時間內報告縣高考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信息內容要客觀真實,不得主觀臆斷,不得漏報、瞞報、謊報。
2.發生突發事件后,事發地要立即逐級上報。屬重大突發事件的,事發地在逐級上報的同時可直接報省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事件情況發生變化
后,應及時續報。
3.信息報送的主要內容包括:事件發生基本情況,如時間、地點、內容、涉及范圍、影響及破壞程度等情況;事發地教育行政部門和考試機構采取的措施;社會及媒體等各方面的反應;事態發展狀態、處置過程和報告時的結果;需要報送的其他事項等。
4.關于突發事件的新聞信息發布,嚴格執行新聞發言人制度,宣傳報道實行歸口管理,統一宣傳報道口徑,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5.應急人員通訊工具、固定電話、指揮系統保證聯系暢通。
五、各類具體突發事件處置辦法
(一)、試卷(卡)失泄密應急處置辦法
縣招辦建立的試卷保密室必須嚴格按照國家規定設置、驗收和使用。必須嚴格執行保密室的使用規定,使用期間每半天對試卷保密室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紀檢人員每6小時對監控錄像回放檢查。根據《國家教育考試考務安全保密工作規定》,試卷保密室的安全保密工作必須有公安人員參加,確保試卷絕對安全。一旦發現試卷、答題卡失(泄)密,應立即封鎖現場,控制相關人員的對外聯系,同時報告公安和保密部門,并轉報上級招辦,要求明確處理意見。
考試期間備用卷(卡)必須保存在考點考務室的保密柜里。有專人分別保管保密柜的鑰匙和密碼,不得轉交他人或互相代管。嚴格遵守備用卷的管理辦法及啟用備用卷的相關程序。
如果發現試卷、備用卷(卡)失泄密,應當立即報告當地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并逐級報至省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當地公安和保密部門介入,并立即封鎖現場,保護現場,防止擴散,控制相關人員和疑似人員的對外聯
系。根據省處置領導小組的意見落實教育考試部門、公安保密部門、宣傳部門等各自工作職責。
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第2章第13條至第17條的有關規定,由于教育考試機構管理混亂和考試工作人員玩忽職守而導致試卷(卡)失泄密等問題的,必須進行行政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試卷運送突發情況的處置辦法
試卷的運送必須確保安全、可靠,應嚴格按《國家教育考試考務安全保密工作規定》中有關“試卷運送環節的安全保密”規定執行,不得有任何麻痹、松懈思想。同時應對試卷運送途中可能出現的突發情況,建立應急機制和應急處置預案。
1.試卷運送途中,車輛突然故障,無法運行。隨車押運的公安迅速保護現場,無關人員不得接近運卷車。駕駛員下車排除汽車故障。試卷押送
人員,始終看護試卷,做到卷不離人,人不離卷。在短期內無法排除故障的,應迅速與送卷單位聯系,以便及時派車接應。同時要主動取得當地交警的幫助。
2.試卷運送途中發生車禍。隨車押運的公安要迅速保護現場,除交警外任何人不得接近運卷車。試卷押送人員,始終看護試卷,做到卷不離人,人不離卷。要迅速拔打“110”,呼請公安部門保護現場。如因車禍造成試卷散落,除始終看護好車內試卷外,其它人員應在最快的時間內找回試卷,防止失泄密范圍的'擴大,如有必要迅速請求當地公安部門在事發附近的路段設立關卡。
對接觸過裸露試卷的人員從接觸試卷開始直至失泄密科目開考一小時后采取妥善的隔離措施。
3.因車輛故障或其它原因而引發車輛突然起火時,駕駛員和押運人員要積極采用自帶消防器材或就地取材進行滅火,公安、武警要迅速保護現場,如有必要迅速拔打“110”、“119”,呼請當地公安、交警、消防部門幫助。
4.因道路嚴重堵車,試卷無法按時運到時,試卷押送人員要加強對試卷的守護。應迅速請押送試卷的公安同志與交警取得聯系,說明情況,以求優先放行。
5.及時向上級招生考試部門報告試卷運送途中發生的異常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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