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協議書范本
協議人(男方):姓名、年齡、民族、戶籍所在地(未在戶籍所在地的,列出現住地)、身份證編號。
協議人(女方):姓名、年齡、民族、戶籍所在地(未在戶籍所在地的,列出現住地)、身份證編號。
協議人 、 雙方于 年 月 日在 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年 月 日生育子女 。
現雙方就分居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 與 自愿分居。
二、夫妻共同財產有:根據客觀情況,詳細列明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確定夫妻共同財產暫歸夫妻一方管理。
三、夫妻共同債權、共同債務有:詳細列明。
除已列明的共同債權、共同債務外,分居期間發生的債權和債務,在誰的名下,則由誰享有或承擔。
四、夫妻在分居期間的所得為各自所有。
五、分居期間,婚生子女 的監護權,暫歸 。
另一方 給付撫養費 元/月。給付方式: 。
未直接撫養子女一方每月享有 次探望權。
在每個月 ,時間為 。探望地點為 。
遇有特殊情況,探望次數、時間、地點等可由雙方根據子女情況另行約定。
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協議人:
協議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居滿兩年會自動離婚
經常有人咨詢分居多長時間就自動離婚或者分居滿兩年是不是就自動解除婚姻關系等這樣的一些問題,那么,是否會因為夫妻雙方分居就會自動離婚或者解除婚姻關系呢?我國沒有分居滿兩年就自動離婚的法律規定,本文將對上述問題進行簡要解析。
一、分居的基本概念
分居是指男女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各自在不同的地方居住生活,并且各自按照自己的生活方式生活的狀況。
注意,男女雙方在同一個屋檐下分房居住的,通常不屬于分居。
二、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是人民法院準予離婚的法定情形之一
1、《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2、從上述法律規定可以看出,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是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時,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的情形之一;同時應當注意的是,不是分居滿兩年的離婚案件,人民法院調解無效的,就應當準予離婚,而必須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經人民法院調解無效的,才應準予離婚。因為工作、學習、就醫等原因使夫妻兩地分居的,不屬于“因感情不和分居”。
3、由于生活、工作壓力大,夫妻一方有外遇或者各種家庭矛盾等,致使夫妻感情發生某些變化,但夫妻雙方暫時認為還沒有達到離婚的程度,雙方一致同意暫時分開一段時間,給雙方一個冷靜思考的時間和機會,通常不屬于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情形;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夫妻感情發生變化并產生某些矛盾時,雙方通常會對同一個問題產生不一樣的看法,并且可能會出現彼此交流溝通不到位,甚至一方拒絕溝通等情形,因此,在這種情況下雙方分居的,一般屬于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情形;常言道,清官難斷家務事,當男女雙方對是否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問題產生分歧的,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并結合相關證據進行分析判斷。
三、離婚的方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第三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2、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離婚可以通過兩種方式:第一種方式是協議離婚:男女雙方自愿協商一致同意離婚,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的,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經婚姻登記機關審查后,發給離婚證;第二種方式是訴訟離婚:男女雙方經協商無法就是否離婚、子女及財產等問題達成一致,但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四、分居時間的計算
1、從感情不和或者提出離婚而因某些原因尚未離婚的男女雙方認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計算;
2、分居的時間應連續計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應從同居后又分居的時間重新計算,不應把前后幾次分居的時間累計計算。
五、律師提示
家和萬事興,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當夫妻雙方感情發生變化,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且無和好可能的,雙方可就離婚事宜進行協商,自愿協議離婚;確實經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通常會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人民法院對于是否判決離婚以及子女撫養、夫妻財產分割等問題,通常會根據男女雙方的具體情況并結合有關的各種因素做出判決。
不同的離婚案件往往涉及不同的具體問題,雙方享有的權益也因具體情況不一樣而有所差異,因此在實踐中,其他離婚案件的處理情況往往不可以照搬適用于另一個離婚案件;同時,離婚訴訟涉及舉證質證以及嚴格的法律程序(立案、受理、送達、開庭審理等環節)等,建議當事人在離婚前詳細咨詢律師,了解自己享有的合法權益,了解有關法律規定和法律程序,以便最大限度的維護合法權益。
分居兩地怎么訴訟離婚
提起離婚,也只能向對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兩地分居,住所不在一地,根據“原告就被告”的管轄原則,有關分居兩地怎么訴訟離婚的相關內容請閱讀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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