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合作就是個人與個人、群體與群體之間為達到共同目的,彼此相互配合的一種聯合行動、方式。以下是小編收集的平臺合作運營協議書,希望你們喜歡,感謝大家的閱讀!
平臺合作運營協議書
甲乙雙方經平等、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就雙方合作建立官方電子商務網上平臺第三方電子商務銷售渠道(以下簡稱網上合作平臺)的運營外包服務達成如下協議,并愿意在此基礎上雙方共同遵守,精誠合作,互相支持,共同發展。
第一章 總則
1.合作內容:甲方是擁有包括品牌、設計、生產、經銷及零售實體。乙方是一家專注于從事面向消費者的電子商務(B2C)外包運營的公司,乙方以自身的技術實力和在電子商務方面的運營經驗和能力,雙方合作運作以銷售甲方擁有的品牌商品為目的的電子商務平臺;
2. 合作條件:甲方品牌在互聯網上的商標使用權,商標使用權再授權,以及產品的分銷權、零售權。乙方擁有建設并運營面向最終消費者的電子商務網上商城(B2C)的能力;
3. 合作方式:甲方通過互聯網等非線下實體店鋪的形式向最終消費者銷售可授權的品牌商品,乙方為甲方該項業務提供外包運營服務,該外包運營服務包括網店建設、網店運營、廣告推廣、客戶服務、收款結算等服務。乙方負責,物流配送、甲方授權乙方在陽農之家電子商務平臺的網絡銷售經營權。除上述甲方明確授權的網站外,乙方不得在其它網站經營甲方的品牌。雙方建立電子商務戰略合作關系。甲方并按本協議第三章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建設及運營服務費;
4. 合作區域:廣東省清遠市區域(市、縣、鎮、村)。
5. 合作及授權期限: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6.合約繼續延長期間屆滿前三個月,任何一方如無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者,本合同再 延長期間壹年,之后以此類推延長期間壹年。
第二章 權利及義務
A. 甲方權利及義務
1. 甲方保證在互聯網上所銷售商品的合法性,并對所提供的所有產品承擔所有責任,包括并不限于知識產權、產品質量等;
2. 甲方制定網上合作平臺的產品零售指導價格。乙方承諾不以低于甲方零售指導價的價格出售。甲乙雙方共同制定面向會員的促銷原則,乙方可在該原則下制定促銷計劃,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執行具體促銷計劃;
3. 甲方負責提供網上合作平臺所售商品并保證穩定的庫存;
4.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為建設網上合作平臺所需要的有關產品圖片、信息、介紹、市場及宣傳等文檔內容;甲方負責協助辦理網上合作平臺經營許可的各種資質;
5. 甲方有義務依照雙方共同制定的客戶服務規范對網站銷售的產品進行退換貨處理。
B. 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 乙方擁有非甲方提供的網上合作平臺的后臺信息系統、操作規范等的知識產權;
2. 乙方應確保乙方運營的網上合作平臺的信息系統性能滿足合作需要的技術規范;
3. 乙方保證妥善保管代銷貨品。在乙方保管期間發生的貨物滅失或毀損(不包括不可抗力造成的)由乙方承擔全部的損失;
4. 乙方負責網上合作平臺的網店設計、網店運營、網店推廣、電話客服;
5. 乙方應于每月結束的三日內,每年結束的次月10日前向甲方提供每月、年的銷售報表、銷售分析、退換貨分析、當前庫存數據分析以及客戶瀏覽記錄;
6. 乙方應在甲方書面批準的的市場推廣方式內開展推廣活動;
7. 乙方負責第三方網上商城的日常推廣、節慶等特殊促銷活動的策劃及實施,但需得到甲方書面批準;
8. 除本合同明確授權外,乙方不得在其它場合使用品牌,不得再授權其它單位網絡經營品牌。乙方不得銷售任何假冒或仿冒品牌的產品,不得做出任何侵害品牌的知識產權的行為,否則甲方有權立即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及侵權責任并賠償甲方由此所遭受的實際損失;
9. 乙方在銷售活動中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消費者權益和他人合法權益,也不得損害甲方權益,不得做出有損品牌形象的行為,否則由此產生的責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擔,并且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第三章 網店建設費及收益分配
1. 甲方須向消費者開具商品銷售發票;
2. 甲方同意乙方提取甲方產品的銷售傭金作為收益; 傭金:甲方同意乙方從實際銷售出去的甲方產品零售指導價格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傭金作為乙方的外包服務報酬。傭金按每件商品體積大、小來定制。
3. 配送與結算
3.1 關于商品的物流配送方式雙方約定:由甲方負責倉儲和對消費者的發貨。產品的所有權在銷售給消費者之前均屬于甲方所有,乙方不享有產品的所有權;
3.2 乙方在客戶服務時接到客戶反映發現有甲方多發、錯發的貨物的,應做好詳細記錄,同時應立即通知甲方;
3.3 甲方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其它法規、部門規章和國家強制性標準的規定,對存在質量問題的售出商品提供無條件退換貨服務,對非商品質量問題(商品不影響二次銷售)的售出商品提供7日內可退換貨服務、15日內可換貨服務。甲方通過乙方售出的商品,由乙方代表甲方為購買用戶完成上述售后服務;
3.4 雙方以自然月為對帳結算周期,乙方財務人員應于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上一對帳周期實際發生的結算金額對帳通知單,甲方在收到乙方對帳通知單5個工作日內將對帳通知單回執返回至乙方。如甲方對乙方提供的對帳單有異議,雙方可通過對帳方式進行核對。雙方對結算對帳單確認無誤后3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在每月15日至20日期間向乙方帳戶匯入上月的傭金;
4. 乙方向甲方快遞對帳及相關資料等快遞費用及運輸費由甲方承擔。
第四章 業務運行與客戶服務
市場推廣包含以下方面:
1.1 互聯網推廣:乙方可以通過各種合法的網上推廣方法進行業務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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