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規是幼兒園教育中核心內容之一,新《綱要》明確指出:要培養幼兒科學的生活常規及交往和實踐活動中的基本的社會行為規則。這就包含了讓幼兒學會生活、學會學習、學會做人三層意思,是一個人生存和可持續發展最基本的素質,也是社會對每個公民乃至未來人才最基本的素質要求。幼兒園一日活動的常規:如戶外活動、喝水盥洗、集體活動、游戲活動中等環節的常規……正所謂“無規矩何以成方圓”。在幼兒進入幼兒園的第一天起,這些常規就已然靜侯著。如何在幼兒園三年中,幼兒形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并讓這些習慣能夠陪伴他們更好的成長?
一、幼兒園常規培養中的存在問題
平常和幼兒交談時,問他們在幼兒園里哪些事情是最不喜歡的,他們的答案是:為什么幼兒園里有這么多的不可以?為什么幼兒園要排這么多次隊伍(晨檢排隊、上廁所排隊、洗手排隊、喝水排隊等)?為什么我有意見的時候非得要舉手,而且要老師請我了才能發表?為什么我不喜歡吃的菜也一定要吃?為什么我不喜歡跳繩還一定要跳?為什么我不能天天當值日生?……可見,幼兒在被悉心照顧的過程中,常規培養過程中,很容易產生抵觸情緒。分析其原因,歸納如下:
1.教師的灌輸式、幼兒的被動式。
教師對常規的理解總是以自身的經驗和自身的眼光來制定。教師對幼兒的他律和自律認識沒有按照幼兒社會性發展特點,習慣的認為他律是對幼兒培養常規最好的辦法,認為幼兒階段的道德和規則的他律性應該是主旋律。正因為這樣,教師習慣把規定好的常規拋給幼兒,產生了常規培養中“灌輸式”的教育。幼兒在一定程度上養成被動、服從,而且習慣以成人的要求作為評判標準。這一“灌輸式”教育,幼兒在常規養成的過程中,顯現出較強的 “被動式”遵守。
2.教師的高壓式、幼兒的抵抗式。
安全是所有活動的前提,正因為這個前提的存在,在常規培養的過程中,拔苗助長的教育方式就有了其存在的空間,逐漸形成“高壓式”的教育。某些教師對“引導者”這一角色定位的偏頗,將引導變為主導,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高壓式”教育的“合理性”。這一“高壓式”教育,幼兒在常規養成的過程中,顯現出較強的“抵抗式”學習。
3.教師的無序式、幼兒的無奈式。
常規培養滲透于幼兒的一日活動中,幼兒成長是動態的。正因如此,教師對常規培養的目標把握偏頗,經常以教師個人的意志為轉移,一日活動中組織的 “無序式”。在常規培養的過程中,幼兒是獨立的個體,是有自身成長軌跡的獨立個體。教師“無序式”組織,幼兒在常規養成的過程中,顯現出較強的“無奈式”學習。
上述三種現象的普遍存在,折射出教師與幼兒在常規培養過程中教師與幼兒之間互為教、學的關系失去了平衡。如何提高幼兒常規培養的有效性?筆者認為,將樂育滲透于幼兒園的常規培養中,不失為最有效的辦法。
二.樂育引入幼兒園常規培養
臺北教育大學張世宗教授提出:“體、智、德、美、勞”五育以外的第六育——樂育。樂育是教育和娛樂兩個過去被視為互相排斥的概念,融為一體的教育。樂育中的快樂功能,重視參與者的主動意愿,強調做中學、玩中學。將樂育引入幼兒園的常規培養,是與常規培養中“要求轉為自然”、“刻意學習轉為自然形成”相得益彰的。
通過樂育的快樂功能,將常規教育轉為常規滲透。通過滲透的潛移默化功能,將常規要求轉為自覺遵守,將刻意學習轉為自然形成。這兩者的轉變,是改變教師在常規培養中“灌輸式、高壓式”手段的一劑良藥;這兩者的轉變,是改變幼兒在常規培養中“被動式、抵抗式”接受的`一劑良方。樂育中提出:聽了,忘了;看了,了解了;做了,理解了。這一深入淺出的理念,折射出樂育尊重了幼兒的年齡特點。“自我意識”是兒童社會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兒童社會化的目標就是形成完整的自我,這是推動幼兒個性發展的內部動因。幼兒的“自我意識”是在“做了”的過程中建立起來的。教師遵循了這一觀點——幼兒成長是“自我意識”形成動態的過程,從而改變教師“無序式”這一焦點,樂育的快樂教育功能使幼兒“無奈式”接受問題也得到了突破。主動意愿與自我意識不正是常規培養的核心品質嗎?將樂育引入到幼兒園的常規培養,無疑是提高其有效性的良好途徑。
三、幼兒園常規培養中樂育運用
1.樂育,規則的提出來自幼兒活動的需要。
只要有活動,就會有規則。幼兒活動的有序開展,活動質量的提高,離不開規則制定與遵守。基于樂育的理念,常規的提出應該發自幼兒活動本身的需要。如:區域活動時,進入哪個區域是幼兒自主選擇的。如果每個區域沒有人數限制,沒有標示卡的區分,給幼兒“充分的自由”,紛紛涌進自己最感興趣的區域,這樣的區域活動是無法開展的。為此,區域活動的人數限制、區域活動牌的產生,是幼兒活動本身的需要。以美術區域為例,開始制定的規則只限制了進區域的人數,然而在活動過程中又發現問題:爭搶材料,不注意公共衛生,紙屑滿天飛,蠟筆滿地滾,活動結束時一片狼藉,而無一個幼兒去整理。對此,美術區活動必然要討論規則的重新修訂。如:取材料時要排隊,一個跟著一個,同時還要看清材料盒的標記,以便活動結束時的整理歸放……等等。教師組織幼兒討論好聽的聲音與不好聽的聲音——好聽的聲音與不好聽的聲音可以用什么樣的圖畫表示——哪些場合適合什么樣的聲音——討論教室里不同的區域貼上相應聲音的圖畫標志……通過這一系列活動,孩子進美術區活動,不僅有序,還安靜、專注了很多。因為在此活動中,每一階段的規則的制訂都是幼兒活動的需要。
2.樂育,常規的內容源于幼兒的生活經驗。
“常規是包裝好的罐頭”,正是因為它是包裝好的罐頭,所以總是讓教師癡迷的緊緊抱住不放,過于依賴。教師首先要做的就是作為支持者、引導者,與幼兒一起討論制定規則。如:如針對晨間鍛煉時,有的幼兒懶散,動作不積極主動、拖拉,教師可以請幼兒發表意見,一起制定晨練規則。通過討論,共同制定出晨練規則:動作到位、有力,達到鍛煉的目的。幼兒還一致贊同每天請兩名晨間活動認真、表現好的幼兒做“領操寶寶”。這樣一來,幼兒一個個都積極參加晨間活動,目的就是為了爭當領操寶寶。類似這樣由幼兒自己討論制定的規則,往往備受幼兒歡迎,抵觸情緒也比較少見,碰到個別幼兒“違規”時,就會有幼兒跟其解釋,督促他(她)該怎么做。這種因為有了交往和實踐才會出現的規則,是來源于幼兒的碰撞、沖突、協商、交換、合作等行為之后,幼兒積累的經驗才制定的,是開放的、動態的、自動地生成的規則,是源于幼兒的生活的,是自律的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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