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農業科技創新的主要成效
新中國成立60年來,特別是改革開放30年來,湖南農業科技發展取得顯著成效。全省共取得農業科技成果2700多項,其中國家級獎項140多項。以雜交水稻和超級雜交水稻、雜交棉與轉基因棉、雙低油菜、高產油茶、雜交辣椒、湘云鯽(鯉)等為代表的動植物良種培育與應用,支撐了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產量增長和品質改良。以耕作制度、輕簡栽培、健康種養等為代表的實用技術集成開發與推廣,解放了農業生產力,提高了土地產出率,提升了產業競爭力。農業科技的巨大進步,有效緩解了農業科技絕對供給不足的矛盾。目前,湖南科技進步對農業增長的貢獻率已達到51.3%,比全國高1.3個百分點,推動了湖南現代農業的發展,夯實了湖南農業大省的地位。
在推動農業科技創新的過程中,全省農業戰線立足省情,從農業生產組織、農業生產主體實際出發,圍繞提高農業生產的科技水平,在體制機制、服務形式等方面不斷地創新。目前全省創建有7個國家級、省級農業科技園區,11個國家級、省級星火技術密集區,6個智能化信息技術應用示范區,正在建設隆平高科技園、隆平農業科技創新中心和國家油茶研發中心,以及牛羊草食性牲畜示范地,油茶低產林改造示范基地等。這些園區、中心、基地的創建,有效地促進了全省農業科技創新要素的集聚,初步形成了全省性農業研發基地和創新源頭,推進了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分中心、重點實驗室的建設與發展。積極推進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在職能分離的基礎上,強化公益性推廣機構建設,促進了基層農技推廣機構服務能力的提升。截至2007年底,全省共有縣鄉兩級種植、畜牧、水產、農機等農技推廣機構19100多個,擁有從業人員51200多人,目前正在進行鄉級綜合服務站建設的改革。不斷增強涉農企業的技術創新與推廣活力,目前全省130多家農業高新技術企業中有國家科技創新龍頭企業2家,一批有實力的涉農企業建立了"博士后流動站"。科技興農富民強省行動、科技入戶工程、科技特派員、科技"戶"聯網和農科短信等工作的開展,摸索了農業科技向農村快速傳播的有效形式和途徑,加快了農業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的轉化。
二、當前湖南農業科技創新面臨的主要問題
1.農業科技體制和機制改革滯后,農科教相分離仍較突出
目前農業科技管理體制仍舊保留著大量傳統因素,農業科研機構重復設置,部門條塊分割,政出多門,運行效率不高。如湖南現有省級農業科研所分別隸屬于省農科院、省農業廳等多部門管理,各市(州)農科所則隸屬于市(州)農業局管理。據統計,省內科研方向、任務基本相同或完全相同的農科所就超過了70家,這顯然不利于農業科研資源的有效利用。農業科研院所下屬的科技企業并沒有嚴格按照企業制度來管理,個人行為嚴重,事企不分,經營不規范。在科研項目的管理上,還是由宏觀管理部門直接下達農業科技項目,與推廣部門基本上沒有直接聯系,更談不上建立有效的合作機制。許多科研人員的科研行為表面上有明顯的應用導向,但實質上不過是以獲取科研經費和獲獎為其研究目的而己。對于農業教育系統而言,由于現行農業科技成果的推廣與教師的切身利益沒有什么關系,也就很少有人主動關心農民的技術教育問題,更不會積極投身于促進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的各種農業教育的推廣活動中。
2.農業科技隊伍不穩定,精英人才短缺老化
與其他領域的科技人才相比,農業科技人才在政府政策傾斜、資金投入、人才流向、工作條件、政府扶持力度以及享受公共福利待遇等方面均處于弱勢地位,這使得不少農業科技人員往往選擇"跳槽"以謀求其他行業的工作,造成了農業科技隊伍的不穩定。近些年來,湖南農業科技人才尤其
是鄉鎮農業科技人才流失嚴重,其中不乏確有突出研究推廣能力的中青年骨干,流失的科技人員約占總科技人員的20%。目前雖然擁有像袁隆平、劉筠、官春云等一批具有巨大影響力和號召力的杰出科學家,但農業科技頂尖人才隊伍老化,特別是缺少能夠挑大梁、擔重任的中青年領軍人才。2009年,省里選定20個科技領軍人才,農業方面僅有4人。
3.農業科技投入機制不適應,科研機構難以發揮科研主體作用
農業科技作為一項公益性事業,其投入主體理當是政府。近些年來,表面上看公共財政投入到農業科技的經費總額是呈增長趨勢,但真正投入到科研單位用于科技創新的經費并沒有增加。目前全國科研經費的人均投入為8.3萬元,農業僅2.3萬元,而湖南農業科研機構人均經費更少,僅1萬元左右。國家農技科技推廣經費占全國農業總產值不足0.2%,是發展中國家平均水平的一半,而湖南則更低,與其在全國的農業科技創新地位明顯不相稱。科技投入結構也很不合理,造成農業科技創新上、中、下游脫節,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率不高。據統計,湖南科研、中試(熟化)、批量生產的投入比例為1:0.3:100,我國的這個比例為1:0.7:100,發達國家和中等發達國家為1:10:100。出于經濟壓力考慮,大多數科技人員特別是轉制所科技人員在申報課題時便傾向于追求"短、平、快"項目,并且把大量精力用于成果開發創收上,對基礎應用研究和周期長、難以出成果的項目熱情不高,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農業科研機構自主創新能力和科技儲備總量的增長。
4.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擴散能力弱,新型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尚未真正建立
評價農業科技創新的價值,最終取決于農業科技成果在農業生產和農村經濟的應用程度和實際效果。由于傳統體制的制約以及重學術輕應用、重研究輕推廣的科研評價導向影響,以致一些課題研究成果由于毫無理論和實際價值而只好束之高閣;許多成果雖有理論和實際價值,但因無人需要而被長期擱置。而現有農業技術推廣機構已普遍處于"缺錢養兵,無錢打仗"甚至"一無所有"的狀況,根本無法滿足市場經濟條件下農民多元化的技術服務需求。農業科技推廣體系改革至今,依然還沒有構建起以公共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為依托、合作經濟組織為基礎、龍頭企業為骨干,其他社會力量為補充,公益性服務和經營性服務相結合,協同互補的多元化新型農業技術推廣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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