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安全生產,保障自身利益,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以下就是小編分享化工安全施工承諾書,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化工安全施工承諾書一
為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全面加強和改進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和不斷完善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切實提高安全生產水平,防止事故發生,本企業承諾如下:
一、建立健全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山東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省政府260號令)精神,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本單位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并監督落實;嚴格執行《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保障生產安全十項規定》(安監總局令第64號),按照《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通用規范》(AQ3013-2008)、《化工企業工藝安全管理實施導則》(AQ3034-2010)等有關要求,不斷完善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規范各類安全管理臺賬,持續提升企業安全管理水平。
二、提升從業人員專業素質和準入條件。保證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經專門安全培訓并考核合格,依法持證上崗,其他從業人員符合錄用條件并培訓合格。保證涉及“兩重點一重大”裝置的專業管理人員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操作人員具有中專以上文化程度。危化品生產、使用、有儲存設施的經營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負責人、分管生產負責人、分管技術負責人具有一定的化工專業知識或者相應的專業學歷,至少有一人具有國民教育化學化工類本科(??疲┮陨蠈W歷,并有3年以上化工行業從業經歷。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備國民教育化學化工或者安全工程、安全管理等相關專業中等職業教育以上學歷或者化工化學類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者具備危險物品安全類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并有從事化工生產相關工作2年以上經歷。危險物品的生產、儲存單位有注冊安全工程師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三、依法依規進行建設項目安全管理。新建危化品(化工)項目必須進入化工園區或集中區建設。新、改、擴建設項目嚴格落實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建設項目未經安全條件和安全設施設計審查,不得開工建設。加強建設項目試生產和開停車環節安全管理,嚴格落實《山東省化工裝置安全試車工作規范(試行)》和《山東省化工裝置安全試車十個嚴禁(試行)》(魯安監發〔2009〕63號)有關要求。試生產方案未經備案,不得投料試生產。依據《安全生產法》和國家、省、市安監局有關標準、要求,嚴格組織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做好建設項目安全管理檔案存檔和備案工作。按照《關于做好搬遷、拆除重建、轉產、停產、停業或解散企業危險化學品裝置安全處置工作的通知》(煙安監〔2010〕15號)等規定,抓好危險化學品裝置安全處置工作,杜絕裝置處置過程中發生安全生產事故。
四、按規定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按照國家和省安監局關于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經營、使用許可證頒發和管理的有關要求,認真準備申領安全生產許可證有關材料,提前3個月提交申請材料,按期完成許可證延期換證工作;未按期換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堅決落實停產停業措施,杜絕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
五、嚴格落實安全隱患自查自糾報告制度、安全管理幫扶工程和安全評價。按照《危險化學品企業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實施導則》完善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制度;定期組織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活動,全面做好安全隱患自查自糾工作情況分析報告,及時、如實通過《山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網上填報。積極與安全專家或安全服務機構簽訂幫扶協議,每季度組織安全專家或服務機構對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和安全管理現狀進行全面診斷。生產、使用、儲存企業每3年對安全生產條件進行評價。對自查自糾、專家機構幫扶和安全評價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及時登記建檔,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
六、加強安全設施管理。建立健全本單位各類安全設施臺帳,落實安全設施專人管理;按有關規定定期對設備、設施進行檢查、檢測和維護保養,杜絕設備設施帶病運行。不采用國家及省明令淘汰、禁止使用和危及安全生產的工藝、設備,積極采用有利于提高安全保障水平的先進技術、工藝、設備以及自動控制系統。在作業場所設置相應的.監測、監控、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泄漏以及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設備,并在作業場所和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涉及危險化工工藝、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的裝置根據工藝安全要求裝設自動化控制系統,涉及危險化工工藝的大型化工裝置根據工藝安全要求裝設緊急停車系統。在容易引起火災、爆炸的工藝裝置部位,根據工藝安全要求設置超溫、超壓等檢測儀表、聲和/或光報警和安全聯鎖裝置等設施。
七、強化作業過程安全管理。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加強化工過程安全管理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管三〔2013〕88號)全面加強化工企業安全管理,強化安全生產信息、風險管理、裝置運行安全、崗位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訓、試生產、設備完好性、作業安全、承包商、變更、應急、事故和事件管理等,持續改進化工過程安全管理。推行崗位操作安全確認制,減少操作失誤;嚴格執行《化學品生產單位設備檢維修作業安全規范》(AQ3026-2008)、《有限空間安全作業五條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69號),建立和落實重大檢維修作業報告制度,嚴格執行動火、進入受限空間、破土、臨時用電、高處、吊裝、抽堵盲板、設備檢修等危險作業安全規范,杜絕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的“三違”行為;落實《企業安全生產風險公告六條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70號),在企業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在存在安全生產風險的崗位設置告知卡,分別標明本企業、本崗位主要危險危害因素、后果、事故預防及應急措施、報告電話等內容;在重大危險源、存在嚴重職業病危害的場所設置明顯標志,標明風險內容、危險程度、安全距離、防控辦法、應急措施等內容;在有重大事故隱患和較大危險的場所和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標志,標明治理責任、期限及應急措施;在工作崗位標明安全操作要點;及時向員工公開安全生產行政處罰決定、執行情況和整改結果;及時更新安全生產風險公告內容,建立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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