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從制度政策、開設基礎和理論依據3個方面分析了高校開設“知識產權管理”課程的背景,并對“知識產權管理”現有的三種教學模式及其各自的優缺點進行了分析,進而從課程設計理念與定位、教學要求與實現路徑和教學模塊與內容3個方面探討“知識產權管理”課程改革的主要設想,最后認為,加強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加強綜合學科背景師資人才的培養、注重培養學生創新性學習的能動性和主動性是實現“知識產權管理”課程有效教學的重要途徑。
關鍵詞:知識產權;知識產權管理;教學;教學模式;教學改革
中圖分類號:G642.3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4-5884(2013)03-0056-03
作者簡介:邱洪華(1978-),男,廣西梧州人,博士,講師,碩士生導師,主要從事技術創新與知識產權管理研究。
一大學開設“知識產權管理”課程的背景
(一)“知識產權管理”課程開設的制度政策環境
為提升我國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能力,建設創新型國家,國務院于2008年6月5日頒布了《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明確提出要加強知識產權人才隊伍建設,設立知識產權二級學科,支持有條件的高等學校設立知識產權碩士、博士學位授予點。大規模培養各級各類知識產權專業人才,重點培養企業急需的知識產權管理人才。從中可以看出,一方面,知識產權管理能力的提高是我國制訂與實施知識產權戰略的主要目標之一,另一方面,設立知識產權專業,培養知識產權管理人才是我國知識產權戰略綱要實施的戰略性措施。而所有這些為大學,尤其是那些設立了知識產權專業的高校,開設“知識產權管理”課程奠定了堅實的政策基礎和提供了可靠的制度支撐。
(二)“知識產權管理”課程開設的基礎
自從北京大學和上海大學于1994年成立知識產權學院之后,目前全國共有包括湘潭大學在內的15所高校成立了專門的知識產權學院。除此之外,還有廈門大學知識產權研究院(與福建省知識產權局共建)、山東知識產權研究院(煙臺大學與山東省知識產權局共建)和湖南知識產權研究院(中南大學和湖南省知識產權局共建)等省級知識產權教學科研單位。以上這些機構是中國知識產權人才培養的主要陣地,而作為專門的知識產權科研和教學單位,它們能夠為學生提供全面而系統的知識產權理論與實務課程體系。因此,在單一的法學院或管理學院通常不會開設“知識產權管理”課程,而知識產權學院的成立,培養全面、專門知識產權人才的目的,為“知識產權管理”課程的開設提供了迫切的需求。
(三)“知識產權管理”課程開設的理論依據
知識產權本身是集法律、技術和管理三位一體的制度。長期以來,我國理論界,尤其是實務界對知識產權的理解更多的是停留在法律的權利義務的層面,而如果從技術和管理層面去應用和理解知識產權顯得非常不夠。傳統的技術開發者和研究者沒有意識到知識產權所具有的管理價值,而企業管理領域的學者更多的僅僅是將知識產權當作創新績效評價的一個指標,而如何對知識產權本身實現有效的科學管理方面的研究還有待完善。知識產權本身的基本特征及其在中國發展的特點,成為高校在培養知識產權專門人才過程中開設“知識產權管理”課程的理論依據。
二“知識產權管理”課程的現有教學模式及其存在問題
(一)模式1:以《知識產權法》為體系的“知識產權管理”課程教學模式
該教學模式的主要特征在于以《知識產權法》為體系,將“知識產權管理”課程劃分為著作權管理、專利管理、商標管理和商標秘密管理,在內容上以相關的法律為基礎,重點闡述與實務相關的法律原理。
該教學模式的的優點在于能夠讓學生對知識產權相關法律規定和基本原理有更深層次的理解和認識,而主要的不足在于該教學模式是法律基礎教學的延伸,雖然所講授的'相關法律規定與實際應用密切相關,但更多的偏向于法務管理視域下的知識產權管理,而不是真正的企業管理視域下的知識產權管理。
(二)模式2:以知識產權相關案例為基礎的“知識產權管理”課程教學模式
該教學模式的主要特征是以知識產權的典型案例為內容,闡述知識產權基本原理與實際的應用問題。案例教學是以學生為中心的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互動式教學[1],因此該教學模式的優點是顯而易見的,能夠給枯燥的法學原理賦予活靈活現的生命力的同時,實現教與學的充分互動。但與此同時,該模式也存在自身的不足,主要表現為系統性和全面性問題。一個典型案例,其只能就知識產權管理當中的一個或幾個方面的問題給予足夠而充分的印證,而無法反映知識產權管理各個環節、各個層次的所有問題,再加上案例與案例之間的獨立性,使得學生對知識產權管理的理解雖然是典型的,但也是松散的、零碎的,而無法完整、系統地掌握知識產權管理的基本原理。
(三)模式3:以知識產權信息檢索為內容的“知識產權管理”課程教學模式
該教學模式的主要特征是以知識產權信息檢索,尤其是專利文獻檢索和商標信息檢索為教學主要內容[2]。該教學模式的優點在于能夠讓學生充分理解知識產權信息的基本原理(內涵、特征和價值),了解知識產權信息的來源,掌握知識產權信息查找途徑,這是對于實現理論聯系實際、學以致用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但該教學模式也有其不足之處,主要體現在:知識產權信息的檢索與利用是知識產權管理的基礎,但其沖其量只是知識產權管理的一個前提工具,如果僅停留在知識產權信息的檢索與分析,在內容上沒有延伸,則會教學只浮在面上,而沒有落地生根,因為如何利用知識產權信息進行有效的管理才是知識產權信息檢索的根本目的和價值所在。
三“知識產權管理”課程教學模式改革的基本要求與內容
(一)課程設計理念與定位
在教學理念上,堅持“以理論為基礎,面向應用與實踐”的基本原則,實現培養目標與學科教學目標相統一,圍繞著管理學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環節,結合知識產權的內容和特征,講授企業如何實現對知識產權的有效管理;在教學執行上,以有效教學為目的,關注學生的進步與發展,通過真正有益有內容的教學,提高學生課堂參與課后自主思考的積極性和能動性,強化學生的創新意識,提高學生的創新思維能力;在學科定位上,“知識產權管理”將以法律為背景和基礎,但無論是教學方法還是內容還是以管理為目標方向和落腳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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