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項目的自查報告所涉及的內容不同,所以自查報告的內容很廣,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公司的治理自查報告,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公司治理自查報告1
一、特別提示: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有待改進的問題
自公司治理專項活動開展以來,本公司按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廣東證監局對治理專項活動的要求進行了認真自查后認為,公司在治理上還存在以下幾方面不足,需要繼續完善。
?。ㄒ唬┒聲iT委員會運作需要提高。根據《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的規定,公司董事會已于XX年初設立審計委員會、提名委員會和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由于成立時間不長,故運作經驗有待積累,水平尚需提高。
?。ǘ┕局贫冗€需進一步完善。公司已按有關規定制訂了一系列制度,并在實踐中發揮了積極作用。但仍需按照最新的法規要求,對公司制度進行增補完善。
(三)公司的激勵機制不夠。公司已建立了績效考核機制,并發揮了積極作用,但仍有進一步提高的必要,并應考慮引入股權激勵機制,以充分提高管理層的積極性。
(四)公司在資本市場上的創新不夠。一直以來公司專注于主業的經營,為投資者帶來穩健的回報,但作為上市公司,如何利用資本市場做大做強仍需探索學習積極提高。
二、公司治理概況
公司自上市以來,能夠按照《公司法》、《證券法》、公司《章程》等規定規范運作,在法人治理結構、信息披露、投資者關系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得到了監管部門和廣大投資者的認同,其主要體現在:
(一)公司與大股東珠海中富工業集團有限公司在業務、人員、資產、機構、財務等方面分開。
(1)業務方面:公司具有獨立的供、產、銷系統,業務機構做到了分開設置,公司具有獨立完整的業務及自主經營能力;
?。?)人員方面:上市公司獨立聘用員工,勞動、人事及工資管理做到完全獨立,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專職在公司工作并領取報酬,不存在雙重任職;
?。?)資產方面:公司擁有獨立完整的生產系統、輔助生產系統和配套設施,以及土地使用權、房屋產權、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等資產,所有權清晰;
?。?)機構方面:公司機構設置是根據上市公司規范要求及公司實際業務特點需要設置,獨立于大股東,與大股東的內設機構之間沒有直接的隸屬關系;
?。?)財務方面:公司設置獨立的財務部門并配備相應的財務專職人員,根據上市公司有關會計制度的要求,建立了獨立的會計核算體系和財務管理制度,實行嚴格的獨立核算,獨立進行財務決策,擁有獨立的銀行賬戶,依法獨立納稅。
(二)"三會"制度健全,運作規范。
公司建立完善了"三會"(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運作的系列制度,并按相關制度規范運作。
(1)關于股東與股東大會:公司能夠確保所有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享有平等地位,確保股東能夠充分行使自己的權利;公司制訂完善了股東大會的議事規則,嚴格按照股東大會規則的要求召集、召開股東大會;公司關聯交易公平合理,表決時關聯股東放棄表決權,并對定價依據予以充分披露。
?。?)關于董事與董事會:公司嚴格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的董事選聘程序選舉董事;公司董事的人數和人員構成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公司董事會建設趨于合理化,董事會決策專業化、科學化;制訂完善了董事會議事規則,董事能夠以認真負責的態度出席董事會,學習有關法律法規,了解作為董事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確保董事會的高效運作和科學決策。
?。?)關于監事與監事會:公司監事會嚴格執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監事會的人數和人員構成符合法律、法規要求;制訂完善了監事會議事規則,監事能夠認真履行職責。
(三)信息披露公開、透明。
公司嚴格按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有關規定進行了信息披露,積極地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利益。公司指定董事會秘書負責信息披露工作,并嚴格按照《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的披露有關信息。
公司治理自查報告2
一、案例回顧
20xx年11月29日,新加坡上市公司**油因錯判油價走勢,在石油期貨投資上累計虧損5.5億美元,決定向新加坡高等法院申請破產保護。作為一個成功進行海外收購被稱為“買了個石油帝國”的企業,違規的石油期貨交易不僅讓充滿潛力的**油轟然倒下,也暴露了我國國有企業在公司治理、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方面的巨大缺陷。
**油事件的發生,首先說明形式上十分完備、規范的公司治理結構并不能保證一定是有效的。**油公司在新加坡注冊成立,其治理結構完全按照新加坡關于上市公司監管的要求建立,因此**油公司并不缺乏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和相應的制度安排,但總裁陳久霖個人仍然可以凌駕于制度之上,違反國家有關期貨方面的規定,違規進行期權投機交易和場外期貨交易,完全繞開董事會自己操盤進行交易,使公司治理的一系列制度安排都形同虛設,不能發揮應有的作用。
其次,**油事件說明了公司內部控制在運行機制上應進一步完善,尤其是風險的控制方面。從**油的案例看來,公司給陳久霖的權利過大,以至于他本人對規則極端漠視,造成高層控制無效。在具體的交易業務執行上,**油公司的10位交易員能夠一致執行陳久霖的錯誤決策而沒有及時進行制止并向公司董事會報告,已經存在交易員與總裁的串通舞弊,造成內部控制失效;盡管**油內部有一個由專職風險管理主任等人員組成的風險控制隊伍,但當**油在期貨市場上繼續虧損時,公司內部的風險控制機制仍然完全沒有啟動。**油事件表明,一方面,應當采取措施使公司治理結構得以有效地實施;另一方面,公司的內部控制運行機制應當能夠防止由于高層決策失誤而導致的風險和損失。表面上看來,這屬于互不相關的兩個問題,但筆者認為,公司治理結構應當與內部控制機制結合起來,尋求實現兩者目標的最佳結合。兩者結合有其必要性和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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