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租賃協議書1
出租方: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愿意將租賃權屬于自己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轉租給乙方使用。甲、乙雙方經過共同協商,特制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出租地坐落地址:_______________,出租地面積共 計___畝,四置見附圖。
第二條:租賃期限租賃期限為拾年,即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條:租賃金額及付款方式1、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租賃費為每年___元人民幣2、乙方每年的1月1日前向甲方支付一年的租賃費即4500元整。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1、本協議生效后,甲方將協議項下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交給乙方使用,并負責協調周邊關系。2、甲方負責將東邊的院墻修砌完整(也可把所需工、料款從第一年的租賃費里扣除)后,交給乙方使用。3、租賃期間,原甲方所建地上建筑物的維修歸甲方負責。如遇自然災害等受到損壞而甲方又不愿修繕時,可以雙方協商用當年租賃費進行修繕。4、租賃期間,土地使用稅及與村委會相關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水費電費除外)。5、合同簽訂后,在乙方承租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其他形式提高租賃費價格,亦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其他形式收回租賃權。如遇國家征地、占地等情況,必須充分考慮乙方的利益。甲方租賃前的建筑賠償金歸甲方所有;乙方承租后建造的地上建筑物及種養植物、設施、機械等。賠償金歸乙方所有。6、租賃期間,甲方負責提供乙方用水和電,水電費按國家標準收取。7、雙方發生矛盾時,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設置障礙,斷路、斷電、斷水等方式影響乙方使用,因上述原因造成乙方損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1、乙方依約按時交納租賃費,交費時甲方應出示相關證據。如乙方不能按時交納租賃費,甲方有權終止合同。2、在租賃期內,乙方可根據需要建設部分生活和生產用房。在同甲方協商后,乙方有權利將本協議項下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轉租給第三方使用。3、租賃期內,乙方承擔本協議項下的水、電的費用。4、乙方應愛護村內環境及公共設施,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村規民約,不得從事違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5、如遇國家規劃、征占或自然災害,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甲方應退還乙方所交納未到期的租賃費。
第六條:合同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如不續租,乙方所建地上建筑物及種植、養殖物、設施、機械、水井(乙方投資購置)等由乙方自行處理,甲方無權干涉。第七條:違約責任在本合同期內,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如甲方違約,則乙方場地內所有建筑及其他設備的投資由甲方一次性賠償給乙方,并如數退還未到期限所交納的租賃費。如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所交納的租賃費一律不退。第八條: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或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簽字)
承租方:(簽字)
年月日
山林租賃協議書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包方)
為了使山林、山地發揮其經濟效益,增加村民經濟收入,加快農村發展的進程,建設和諧新農村。甲、乙雙方就租用山林、山地(包括山林、山地、果木等,以下簡稱:“山林地”)事項,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租用范圍
甲方出租的山林地位于 ,其東至 ;南至 ; 西至 ;北至 , 總面積為 畝(實際面積按丈量數據為準)
第二條 租用年限
第三條 租金標準及交付方式第五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出租的山林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2、甲方應負責協助乙方辦理林權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3、甲方群眾不得進入山林地葬墳焚燒、采礦、采石、挖土、修建墳墓、建房、放牧、損林及偷砍林木。 4、 根據林區建設需要,甲方允許乙方在承包的山林內開設林區公路、建造基礎設施等。
5、如發現有人在林區焚燒、采礦、采石、挖土、修建墳墓、建房、放牧、損林及偷砍林木,甲方務必協助乙方及時制止并按鄉規民約處理,甲方應負責賠償乙方林地因發生上述行為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6、若乙方需要申請砍伐樹木,甲方要無條件幫助提供砍伐證件的證明及手續。
7、乙方在清山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或阻止清山,否則甲方負責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
8、甲方負責處理乙方租用林地所發生的權屬爭議,因林地權屬爭議而導致乙方發生的實際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承包的山林地須在國家法律許可范圍內開發經營。
2、乙方承租經營期間的債權與債務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3、乙方須按協議約定的時間準時支付租金。
第六條 其他
1、乙方在承包期間因其它原因如需轉讓,在不影響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應理解給予支持。
2、如因國家建設、采礦需要征收已經承包給乙方的山嶺,國家給予的`林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甲方以實際面積減少乙方付給甲方的租金,減少租金按實際面積比例計算,經營上的補償(如林木補償費)歸乙方所有。
3、乙方使用甲方原有機耕路為無償使用,但不準損壞,損壞路乙方必須修復。
4、甲、乙雙方所商定的租金標準已包括租用山林、山地等在內,甲方除收取約定租金外,不得再以任何名義向乙方收取其他費用。
5、山林地租賃的具體丈量面積、租賃林地涉及村民簽名單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以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為準。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如期交納承包金屬違約,以雙方商定日期為期限,逾期六 月不交作自動終止合同處理,且甲方有權收回所有權益。
2、 如出現山林糾紛影響乙方經營,全部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給乙方。
第八條 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棗莊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人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滿時結束,本合同不因雙方簽訂人或法人變更而解除或終止。
甲方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公證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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