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大家會怎么簽合伙人協議書呢?下面是小編整理分享的合伙人協議書范本,歡迎閱讀與借鑒。

協議書【篇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本著共同出資、合伙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的原則,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合伙投資人就合伙投資承租柳州市有限責任公司(詳細地址)生產線一條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伙投資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1、xxx,身份證號:住所:
2、xxx,身份證號:住所:
二、合伙投資人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單位:萬元
出資者
名稱貨幣實物合計出資比例%繳付日期
三、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合伙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2、合伙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同承擔風險責任。
四、投資的轉讓
1、合伙投資人向合伙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另一方合伙投資人同意。
2、合伙投資人因其他原因,可以向另一方合伙投資人轉讓其在合伙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
五、合伙投資協議的終止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伙投資協議終止:
1、合伙投資人增加或變更;
2、合伙人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合伙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
5、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合伙的其他事由,經雙方合伙投資人同意。
合伙投資協議終止前發生的合伙債務,合伙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共同承擔債務。
合伙期間所購置的機具設備以及原材料、半成品、尚未售出的產成品等,在合伙投資終止時的資產評估辦法由雙方另行商定。
六、違約責任
1、由于合伙人單方行為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賠償。
2、合伙人一方違反本協議,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七、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合伙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合伙投資人各執一份。
3、投資雙方若發生糾紛,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柳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合伙人簽字:
簽定日期:
協議書【篇二】
甲方:姓名:性別: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姓名:性別:身份證號:
住址:
丙方:姓名:性別:身份證號:
住址:
丁方:姓名:性別:身份證號:
住址:
戊方:姓名:性別:身份證號:
住址:
以上五方本著平等、自愿,充分協商的原則,就合伙經營范大姐修腳之家事項,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一、合伙經營項目
各方共同經營位于的字號的店鋪,經營范圍為:,法定代表人為,系該店鋪的。
二、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以本協議簽訂時開始,到各合伙人均同意終止時終止。
三、出資額、出資方式
1、該合伙項目的總出資額為人民幣元,各合伙人均以現金的方式出資,每人出款金額相等,為人民幣元。各合伙人在合伙項目中所占份額相等,均為20%。
2、各合伙人的出資必須于年月日之前完成,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各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該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伙人有監督和核查權。逾期未出資或者未完全出資的,取消其合伙資格并由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在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任何合伙人不得要求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然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四、盈余分配與債務的承擔
1、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伙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五、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1、入資新合伙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新合伙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伙人對入資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資
1).自愿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資: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②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退資;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項目的法定事由。合伙人擅自退資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
除名:
?、傥绰男谐鲑Y義務;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項目造成經濟損失的;③執行合伙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④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
合伙人退資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伙項目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3、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項目的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項目的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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