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吉祥文化
吉祥文化是人類向往和追求吉慶祥瑞觀念的反映,源起于人類社會發展的低級階段,并隨著人類生存空間的拓展、創造手段的豐富及生命意識的增強而越來越曲奇龐雜。但正如英國人類學家馬林諾夫斯基在《文化論》中指出:“文化是一個組織嚴密的體系,同時它可以大致分成兩個方面:器物和風俗。”我國吉祥文化同樣地也大致可分物體吉祥和行為吉祥兩個方面。所謂物體吉祥,主要體現為我國歷史眾多的傳統吉祥物。所謂行為吉祥,則主要表現為各種豐富多彩的祈吉習俗及行為。兩者都是以有形的器物或可見的行為表達無形的吉祥觀念。
中國最早的吉祥物典型代表為“四靈”,即龍、鳳、龜、麟這四種靈異動物。《周禮?春官?大司樂》中有“六變而致象物及天神”之語,鄭玄注曰:“象物,有象在天。所謂四靈者。天地之神,四靈之知,非德至和則不至。”“麟、鳳、龜、龍,謂之四靈。”
據專家考證,這幾種動物是中國原始圖騰崇拜的遺留。如夏人以蛇(龍)為圖騰,商人以燕為圖騰,東部民族以鳳為圖騰,東夷中部民族以龜為圖騰等。后來由于部落戰爭,相互聯合或吞并,各部落圖騰已經復合成為集各種鳥獸形象于一身的神異動物,圖騰也轉變了職能,成為鳥獸魚蟲之畜養,甚而成為保護神,進而成為吉祥物。
作為祈福的象征,四靈在中國吉祥物天地中最先登場。河南濮陽西水坡距今6000年的仰韶文化遺址中,出土了蚌殼堆塑的“中華第一龍”。浙江河姆渡文化遺址中發現的鳥紋,已窺見“丹鳳朝陽”的原始雛形。殷代以靈龜兆吉兇。麟在四靈中出現最晚,但春秋戰國時已經成形。漢代形成的“四靈”體系,源遠流長,至今不衰。
行為吉祥表現在風俗習慣和行為中。在山東泰山頂上,為了求得后嗣,婦女們將紅線、紅布條結在小樹枝上,或將石子放置在小樹杈上,表示向山靈祈求后代。舊時婚嫁,許多地方男女訂親后,男家送女家以“包袱”,里面有布料和其他物品,象征著“包福”。如果同一條街有兩家娶媳婦,誰家早發轎誰家為好,這叫“搶福”。
出嫁那天,新娘落下的眼淚,稱為“金豆子”,流得越多越好。入洞房后,新娘要喝面湯,叫吃寬心面;吃紅皮雞蛋,稱“一口咬到雞蛋黃,明年生個狀元郎”。新人合巹之前,還要撒栗子、棗、花生,象征早生貴子。
世界上幾乎所有民族、所有的文化都有著各自的象征體系及民族吉祥物,而且至今還有吉祥文化的創生。比如各種大型的運動會,像奧運會、亞運會或全運會,在其正式舉辦之前,一項重要的工作是設計吉祥物,作為大會能順利成功舉辦的吉兆,受到人們一致的追捧。傳統吉祥物與民間祈吉行為、習俗似一對從民族文化母體中孕育出來的同胞兄弟,反映了吾國吾民的追求和向往。(沉利華、錢玉蓮《中國吉祥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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