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記者:今天上午我采訪旭日陽剛時得知,他們昨天晚上去排練央視元宵節晚會節目,沒唱你的歌,而翻唱一首別人的老歌,你對此有何感想?
汪峰:他們這樣做挺好。當然這不是最好的,最理想狀態是他們有自己的歌,這對他們長久發展有好處。
記者:我看到,社會上支持你的人占了絕大多數。
汪峰:這次,老百姓和所有的官方媒體都站在了道理和情理這方,不能光說是站在我這邊。我在這件事情上的得失并不是最重要的,如果因為這件事,推動對版權保護細則進行修訂,那就最好了。當我們詞曲作者的權益得到很好保護和等值回報的時候,我們會有更強的前進動力,會創作出更好的作品來。
記者:也就是說,你不光是為了自己維權?
汪峰:那當然。很多老百姓不這么看的原因,是因為過去我們的版權保護意識太弱了。你如果有名氣,他會說你已經是名星了,怎么還這樣?如果是不出名的人維權,他會說,人家翻唱是看得起你。
記者:這是權利,和出不出名沒有關系。
汪峰:對的。所以一有糾紛,很多人認為是為了炒作,為一個“錢”字。實際上他們不明白對創作者版權的尊重、對創作者意愿的尊重是最重要的。作品就像我的孩子,我怎么可能允許別人把它抱出去到處賺錢呢?如果大家都對這點有認識的話,文化娛樂業的產值或許會比現在大很多倍。
(二)
記者:對一些草根音樂愛好者,你想對他們說點什么?
汪峰:我想說的是:是不是草根不重要,重要的是如果堅定自己的夢想,腳踏實地去努力的話,擁有自己的作品才是一個音樂人最根本的成功和自豪。
當然,不是每一個人都有創作的能力,沒有創作力不代表你就不能擁有自己的作品。你可以請別人寫,你是首唱,它就是你的作品。靠翻唱,不管如何成功,畢竟始終是翻唱。不屬于個人的榮譽和成績不會長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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