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中小學招生須知
一般說來,學校教育包括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學校主要分為五種: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和大學。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余姚中小學招生須知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文件為依據,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辦好每一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為目標,以構建面向每一位適齡兒童、少年的教育服務體系,切實維護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合法權益,規范辦學行為為原則,依法實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
二、基本要求
1.堅持切實保障全體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權利的原則。城區戶籍新生由市教育局負責安排入學,其他鄉鎮(街道)的新生,在各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領導下,由教輔室負責安排入學。符合條件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由市教育局或各鄉鎮(街道)負責安排入學。
2.堅持義務教育免試、相對就近入學和“住、戶一致”優先原則,新生按教育服務區就近免試入學。
3.堅持義務教育公共服務全覆蓋原則。按照《義務教育法》和國務院(國發〔2006〕5號)文件“兩個為主”的規定,切實保障符合條件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通過公辦學校吸納、向民辦學校購買公助學位等措施逐步提高公辦(公助)學校吸納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的比例。
三、招生方法
1.入學年齡:小學新生入學年齡滿6周歲。雖年滿6周歲但因身體原因需要延緩入學的兒童,須持有市級及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向教育服務區學校辦理延緩入學手續,并按照所在區域報市教育局或者鄉鎮(街道)教輔室審批。各小學不得以任何名義招收未滿6周歲的兒童入學。
2.適齡兒童、少年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持戶口簿、房產證(僅限住宅房、商住房,且須完全產權)、拆遷安置協議書等相關證明材料,到教育服務區學校報名,學校按照“住戶一致優先”原則,按下列先后順序錄取:
(1)兒童、少年戶籍與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家庭住房(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房產證)一致,均在教育服務區內的;
(2)兒童、少年的戶籍在教育服務區內,父母雙方無房且全家寄居在祖父母(外祖父母)處,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戶籍和住房均在教育服務區內的;
(3)適齡兒童、少年出生后初次申報的戶籍掛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處,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戶籍和住房在兒童、少年申報戶籍后一直在教育服務區內的;
(4)兒童、少年家庭是拆遷戶,拆遷戶安置的新居和戶籍均在教育服務區內的;
同一類情況報名人數超過該校招生計劃時,學校應根據公平、公正原則制定錄取方法,報市教育局和屬地教輔室審核同意后執行。未能錄取的,由市教育局或屬地教輔室統籌安排。
3.適齡兒童、少年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持戶口簿、浙江省居住證(IC卡式)、社會保險證等相關證明材料,分別到市教育局(城區范圍)或鄉鎮(街道)教輔室報名,由市教育局或鄉鎮(街道)教輔室統一安排入學。統一安排入學有兩種方式,一是安排在教育服務區學校,二是安排在學額相對寬松的學校。教育服務區學校有空余學額,按照下列先后順序進行安排,同一類情況報名人數超過該校招生計劃時,按照公平公開原則進行安排,直至額滿,比如第(2)條只有房產而無戶籍的,按照房產證取得的時間先后進行安排,直至額滿。
(1)有余姚市戶籍(含集體戶口),而在城區或本鄉鎮(街道)內無房,租房、借房住的;
(2)兒童、少年父母在教育服務區內有房產而無戶籍的(房產證獲得時間須一年以上,截止5月底);
(3)拆遷戶有安置新居,但房子與戶籍分離的;拆遷后未購置房屋而寄居他處的;
(4)在本市域以外小學或民辦小學就讀的小學畢業生要求回戶籍地升公辦初中的(要求提供戶籍證明、房產證明、畢業小學學籍證明);
(5)在姚留學回國人員隨歸子女、華僑歸僑子女、外籍華人子女、港、澳、臺籍人員隨帶子女(含港、澳、臺籍學生)、來(回)姚創業和烈軍屬子女、安置軍人子女等學齡兒童、少年,要求在鄉鎮(街道)學校就讀的;
(6)父母在我國駐外機構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長期在國外工作,或父母雙方均在野外地質勘察部門工作或在國外留學,戶籍所在地確實無人照顧,需寄養在在姚親屬家庭的兒童、少年,要求在鄉鎮(街道)學校就讀的;
(7)在姚工作的外籍人士子女(原則上安排在具有接受外籍學生就學資格的學校就讀)如要就讀當地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家長提交申請要求的;
(8)雖有余姚市戶籍,但父母雙方均為喪失監護能力的殘疾人,跟委托監護人生活在一起,要求在監護人所在的教育服務區學校就讀的;
(9)有余姚市戶籍,父母離婚的適齡學童、少年(主要根據離婚判決書或協議書上的關于小孩及房產的判決來確定其就讀學校)若房產判給一方,小孩隨另一方而寄居在祖父母(外祖父母)處的;
(10)余姚市山區適齡兒童、少年,其父母均在城區或鄉鎮(街道)工作、居住一年以上,且父母一方在工作地繳納社保一年以上的(截止報名時仍在繳納);
(11)引進人才子女入學辦法另行制定、發布;
(12)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入學辦法另行制定、發布;
(13)有其他特殊情況,應該由市教育局或者教輔室統一安排入學的。
4.適齡特殊兒童入學。盲童、聾童可報名就讀省盲人學校、寧波市聾啞學校(盲人學校)。重度的智障兒童可到市特殊教學中心注冊入學,輕度的智障、視力殘疾和聽力殘疾的兒童可選擇到教育服務區學校隨班就讀,確保每一個適齡特殊兒童接受義務教育。
5.初中階段信息技術和體育藝術特色學校招收信息技術和體藝特長生,另行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實施辦法內容包括:招生學校的資質認定、招收特長生的條件、招生名額、招生程序及相關要求等。總體采用各校自主招生加市教育局審核的方法。招收的特長生比例控制在5%以內。今年根據往年的實施情況,削減個別學校的特長招生項目。明年的特長生招生工作按上級要求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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