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學申請條件
轉學指的是在規定的期限內轉到一所新的學校。應該按規定時間去執行。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轉學申請條件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一、義務教育階段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學生,義務教育階段可以申請轉學
1、學生戶籍隨家長戶口在本市內跨區縣遷移;
2、學生戶籍由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遷入本市的;
3、從境外到本市的';
4、在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就讀的本市戶籍學生,需回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的;
5、非本市戶籍學生隨家長到本市居住的。
二、普通高中階段
符合下列條件的普通高中在籍學生可申請轉入本市有空余學額的普通高中:
1、學生為本市戶籍;
2、學生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住證》滿3年且積分達到標準分值(學生信息需在本市居住證積分管理系統中查詢確認);
3、學生父母一方為在滬高校、科研機構博士后流動站(工作站)人員;
4、學生父母一方及學生本人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海外證。
本市范圍內普通高中在籍學生原則上不轉學。因動遷等原因可申請轉入有空余學額的普通高中,轉學學生當年參加本市中考分數需達到轉入學校當年的統一招生錄取分數。
轉學申請時限:申請轉學手續一般為新學期開學前5個工作日內提出,或學期結束前5個工作日,最遲不得超過開學后5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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