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黃埔區中小學招生指南
為進一步規范我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管理工作,促進學校均衡發展,鞏固義務教育的普及成果,促進我區義務教育更好地為人民群眾、社會和諧發展和經濟建設服務,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廣州黃埔區中小學招生指南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加強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招生行為管理
(一)招生工作要貫徹“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二)區招生考試委員會、區教育局負責制定本區招生政策并監督、協調、指導各學校的招生工作。具體管理工作由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區招生辦負責落實。
(三)各中小學要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招生管理工作。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校的招生工作并受理招生投訴。學校有關招生工作事宜,須由本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并形成會議紀要。
(四)各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要采取多種形式,做好招生的生源情況摸底和政策宣傳工作,做到制度公開、辦事公開、張榜公示。對社會和家長普遍關心的問題,要認真解釋,以取得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
(五)公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要嚴格遵守義務教育免試入學規定,在屬地區范圍內、按照屬地區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計劃招生。在完成招生計劃后,需擴大招生的,由學校將擴招計劃報區教育局批準。未經批準,公辦學校不得超計劃跨地段招生。
(六)嚴禁擇優性質的電腦派位、集團化辦學擇優直升、九年一貫制學校擇優直升及其他擇優直升的做法。
(七)區屬公辦外國語學校招生方式應與轄內其他區屬公辦中小學一致,即采取由屬地區確定的單校劃片或多校劃片的方式進行招生。
(八)各校要嚴格遵守招生紀律,所招新生必須先報區教育局審批后再入學,不得出現違規招生現象。
(九)學校要均衡編班,不得舉辦任何名義的重點班,不得按學生成績進行編班,不得為編班進行任何形式的考試或測試。
(十)學校要嚴格落實“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籍隨人走”的學籍管理要求,嚴禁“人籍分離”、“雙重學籍”等情況出現。
(十一)從2020年起,全面取消義務教育階段各類特長生招生。嚴禁義務教育學校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等名義招生。
(十二)義務教育階段公、民辦學校要同步招生,公辦、民辦學校不得提前選拔生源。
二、公辦小學招生
(一)小學招生實行屬地管理,免試相對就近入學。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當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滿6周歲的兒童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應當入學接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因疾病或特殊情況,需要延緩入學或免予入學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戶籍對應的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學校加具意見后報區教育局批準。延緩入學期滿,應即入學。
(二)小學的學位分配以實際居住地為依據,人戶必須一致。“實際居住地”是指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擁有的有效產權并實際居住的地點,或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廣州市11區均無房產,但居住在祖輩房產或合法租賃并實際居住的唯一地點;“人戶必須一致”是指適齡兒童與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住在一起、戶口也在一起,并且戶籍地址與房產或租賃地址一致,戶籍戶主與房產業主或承租人一致,是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廣州市11區均無房產,需居住在祖輩房產的,戶籍戶主與房產業主或承租人一致,必須是適齡兒童的祖輩。
申請入學的適齡兒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規定時間登錄廣州市義務教育招生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并按時到指定負責審核的學校提交審核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與其子女(被監護人)同一戶籍(戶主須為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本區居民戶口簿以及與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一致的有效居住證明(房產證、購房協議、宅基地證明、集資房證明、拆遷協議);若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廣州市11區均無房產,需租住房屋的,須提供住建部門認可的房屋租賃備案登記表,同時,提交與租住地一致的戶籍資料,所租房屋應為父(母)或合法監護人在本市的唯一居住地。地段新住戶、拆遷戶、二手樓入戶時間必須在當年4月30日以前(含4月30日)。
(三)按小學服務地段對口入學和統籌安排入學的原則。區教育局根據本區的生源及學校綜合布局調整情況劃定各小學招生服務地段。我區對按學校服務地段對口入學生源和統籌安排入學生源的界定,按照以下辦法執行:
1、服務地段對口入學:
(1)屬手續完備的一手房,能提供與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同一戶籍的本區居民戶口簿,以及與該戶籍一致的房產證或購房發票和購房協議(即戶主與業主一致,均為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且房產為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所擁有的。
(2)屬手續完備、已經辦理各種交易手續的二手房的`,只要該住宅單元以往業主沒有小孩在對口地段小學在讀1—3年級,且房產為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所擁有,并能提供與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同一戶籍的本區居民戶口簿,以及與該戶籍一致的房產證或購房發票和購房協議的。
(3)屬祖輩房產,適齡兒童及其父(母)在廣州市11區均無房產的,能提供適齡兒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與祖輩在同一戶籍(戶主須為該同戶同住祖輩)的本區居民戶口簿,以及與該戶籍一致的房產證或購房發票和購房協議(房產須為該祖輩全權所有),且該住宅單元以往業主沒有小孩在對口地段小學在讀1—3年級的。
(4)適齡兒童及其父(母)均屬廣州市黃埔區集體戶,集體戶口與實際居住地址一致,適齡兒童及其父(母)在廣州市11區均無房產的;且該適齡兒童自出生前,其父(母)已落戶該集體戶,該適齡兒童出生后首次入戶落戶該集體戶。
(5)符合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政策性照顧學生條件(具體條件見附件2),并經審核批準的照顧學生,能提供其在小學招生地段范圍的實際居住地的房產證或購房發票和購房協議、或須提供住建部門認可的房屋租賃備案登記表等有效居住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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