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會計師考試《會計》綜合練習題
1.(2015年考題)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公司”)于20×3年開始對高管人員進行股權激勵,具體情況如下:
(1)20×3年1月2日 ,甲公司與50名高管人員簽訂股權激勵協議并經股東大會批準。協議約定:甲公司向每名高管授予120 000份股票期權,每份期權于到期日可以8元/股的價格購買甲公司1股普通股。
該股票期權自股權激勵協議簽訂之日起3年內分三期平均行權,即該股份支付協議包括等待期分別為1年、2年和3年的三項股份支付安排:20×3年 年末,甲公司實現的凈利潤較上一年度增長8%(含8%)以上,在職的高管人員持有的股票期權中每人可行權40 000份;20×4年年末,如果甲公司20×3、20×4連續兩年實現的凈利潤增長達到8%(含8%)以上,在職的高管人員持有的股票期權中每人可行權 40 000份;
20×5年年末,如果甲公司連續三年實現的凈利潤增長達到8%(含8%)以上,則高管人員持有的剩余股票期權可予行權。
當日,甲公司估計授予高管人員的股票期權公允價值為5元/份。
(2)20×3年,甲公司實現凈利潤12 000萬元,較20×2年增長9%,預計股份支付剩余等待期內凈利潤仍能夠以同等速度增長。20×3年甲公司普通股平均市場價格為12元/股。20×3年12月31日,甲公司所授予股票期權的公允價值為4.5元/份。
20×3年,與甲公司簽訂了股權激勵協議的高管人員沒有離職,預計后續期間也不會離職。
(3)20×4年3月20日,甲公司50名高管人員將至20×3年年末到期可行權股票期權全部行權。
20×4年,甲公司實現凈利潤13200萬元,較20×3年增長10% 。20×4年沒有高管人員離職,預計后續期間也不會離職。20×4年12月31日,甲公司所授予股票期權的公允價值為3.5元/份。
其他有關資料:
甲公司20×3年1月1日發行在外普通股為5 000萬股,假定各報告期未發生其他影響發行在外普通股股數變動的事項,且公司不存在除普通股外其他權益工具。
不考慮相關稅費及其他因素。
要求:
(1)確定甲公司該項股份支付的授予日,計算甲公司20×3、20×4年就該股份支付應確認的費用金額,并編制相關會計分錄。
『正確答案』
該股份支付的授予日為20×3年1月2日。
20×3年應確認與股份支付相關的費用=50×4萬份×5+50×4萬份×5×1/2+50×4萬份×5×1/3=1833.33(萬元)
借:管理費用 1 833.33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1 833.33
20×4年應確認費用=50×4萬份×5×1/2+50×4萬份×5×1/3=833.33(萬元)
借:管理費用 833.33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833.33
(2)編制甲公司高管人員20×4年就該股份支付行權的會計分錄。
『正確答案』20×4年行權:
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1 000
銀行存款 1 600
貸:股本 200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2 400
(3)計算甲公司20×3年基本毎股收益。
『正確答案』20×3年基本每股收益=12 000/5 000=2.4(元/股)
2.A公司為上市公司,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8號的規定,對股權激勵計劃實行后,需待一定服務年限或 者達到規定業績條件(以下簡稱等待期)方可行權的,上市公司等待期內會計上計算確認的.相關成本費用,不得在對應年度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時扣除,在股權激勵 計劃可行權后,上市公司方可根據該股票實際行權時的公允價格與當年激勵對象實際行權支付價格的差額及數量,計算確定作為當年上市公司工資薪金支出,依照稅 法規定進行稅前扣除。A公司有關股份支付資料如下。
(1)2011年12月31日經股東大會批準,A公司實施股權激勵計劃,其主要內容如下:公司向其100名管理人員每人授予10萬份股票期權, 這些人員從2012年1月1日起必須在該公司連續服務3年,服務期滿時才能以每股3元的價格購買10萬股A公司股票。2011年12月31日估計該期權的 公允價值為每份18元。
(2)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有10名管理人員離開,A公司估計三年中離開的管理人員比例將達到15%。2012年12月31日估計A公司股票的公允價值為每股24元。
(3)截至2013年12月31日累計15名管理人員離開公司,公司將管理人員離開比例修正為18%。
(4)截至2014年12月31日累計21名管理人員離開。
(5)2015年12月31日,79名管理人員全部行權,A公司股票面值為每股1元。
【要求及答案(1)】計算等待期內的每個資產負債表日應確認的費用和資本公積,并計算2012年確認的遞延所得稅的金額,編制各年有關的會計分錄
(行權時不考慮所得稅影響)。
等待期內的每個資產負債表日應確認的費用和資本公積的金額:
2012年應確認的管理費用=100×(1-15%)×10×18×1/3=5100(萬元)
2013年應確認的管理費用=100×(1-18%)×10×18×2/3-5100=4740(萬元)
2014年應確認的管理費用=(100-21)×10×18×3/3-4740-5100=4380(萬元)
各年有關股份支付的會計分錄:
①2011年12月31日:授予日不作處理。
②2012年12月31日
借:管理費用 5100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5100
股票的公允價值=100×(1-15%)×10×24×1/3=6800(萬元)
股票期權行權價格=100×(1-15%)×10×3×1/3=850(萬元)
預計未來期間可稅前扣除的金額=6800-850=5950(萬元)
遞延所得稅資產=5950×25%=1487.5(萬元)
2012年度,A公司根據會計準則規定在當期確認的成本費用為5100萬元,但預計未來期間可稅前扣除的金額為5950萬元,超過了該公司當期 確認的成本費用。根據《企業會計準則講解(2010)》的規定,超過部分的所得稅影響應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因此,具體的所得稅會計處理如下: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 1487.5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5950-5100)×25%]212.5
所得稅費用 (1487.5-212.5)1275
③2013年12月31日
借:管理費用 4740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shiti/294563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