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音樂從很早已經掌握七聲音階,但一直偏好比較和諧的五聲音階,重點在五聲中發展音樂,同時將中心放在追求旋律、節奏變化,輕視和聲的作用。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分享的愛與音樂手抄報的內容,歡迎閱讀參考。

愛與音樂手抄報的內容
音樂是一種能夠產生共鳴效果的聲頻,出自人類本體的最初生命運動,它們伴隨人類產生而產生,伴隨人類起源而起源,伴隨人類發展而發展。它們不是人類身外之物,也不是人類最初的物質生產,而是一開始就是一種富有情感的感于外物存在的人類最初精神活動的產物。
古代音、樂有別。《禮記·樂記》:“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動,物使之然也,感於物而動,故形於聲。聲相應,故生變,變成方,謂之音。比音而樂之,及干戚、羽旄,謂之樂。”后渾稱“音樂”,指用有組織的樂音表達人們的思想感情、反社會生活的一種藝術。《三國志·吳志·周瑜傳》:“瑜少精意於音樂,雖三爵之后,其有闕誤,瑜必知之,知之必顧。”《前漢書平話》卷下:“帝至棘門 ,左翼將徐邁以音樂迎之,送帝至霸陵橋上。”溫承訓《動人的音樂》詩:“真的,音樂是人們感情的語言。”
正式的中國音樂歷史文字記載,始于周朝。
中國音樂從很早已經掌握七聲音階,但一直偏好比較和諧的五聲音階,重點在五聲中發展音樂,同時將中心放在追求旋律、節奏變化,輕視和聲的作用。中國音樂的發展方向和西方音樂不同,西方音樂從古希臘的五聲音階,逐漸發展到七聲音階,直到十二平均律;從單聲部發展到運用和聲。所以西方音樂如果說像一堵厚重的墻壁,上面輪廓如同旋律,磚石如同墻體,即使輪廓平直只要有和聲也是墻,正像亨德爾的某些作品。中國音樂則不同,好像用線條畫出的中國畫,如果沒有輪廓(旋律)則不成其為音樂,但和聲是可有可無的。所以西方人聽中國音樂“如同飄在空中的線”,而從未接觸西方音樂的中國人則覺得西方音樂如同“混雜的噪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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