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可能不告你,我對著張光應說,我如果不告,我就很難活命,我就生活無作落,我如果不把事實寫出來,就沒有人知道我受了冤屈,受了迫害,你看我至今走動,又不方便,又上不了坡,還要每天吃藥,我不告,誰又來照管我?
又不是我?guī)湍阍斐傻模瑥埞鈶终f,是政府關你,把你打成精神病人造成的。
是,我又說,政府是關了我,也是因為你們而起,如果你過去不把我母親打成重傷致死的話,我就不會落到今天這個地步,更不會去找政府,找報社。政府不管,我才告政府,我才和他們鬧,我和他們鬧,他們又才把我打成是瘋子,你想想,我又不告嗎?
過了一會,我又說,你總不可能否認這個歷史事實吧!即使你今天要怎樣我,反正,我也是走不動的人物了,更不要說去勞動,還能活到兩年都是一個問題!你想想,我不寫,我不告,外面就沒有人知道,更沒有人愿意幫助我。原先政府答應給我的醫(yī)藥費,還有我兄弟護理我的護理費,政府都沒有總現,你說,這又是為什么?
政府不總現,兄弟也不去找人幫忙,好心人動員兄弟去找貴州電視臺“幫幫”,他也不找,反而還把我的存款萬多元的資金,在三個月之內,就全部扯光了。面對自己的兄弟,他沒辦法去找政府總現,而用這個存折,我今后的生活又怎么過?和他鬧了之后,他才把我送在政府去,政府反而還怪我不夠大方,既然我們是一家人了,還要這個錢?這個錢是我的救命錢,他扯來用了,我不是又是死?還說那個都可以用!可是,我這個病,是你政府關押我,把我打成瘋子、神經病之后,在關押期間犯的。我過去本來是好好的,由于沒有婚姻,沒有女人,利用了這個仙家,利用了這個世間災難,還有這個世界大戰(zhàn)是事實,又怎么把我看成是瘋子,是神經病?所以,這個責任,應該要由你們共同來負這個責!
況且,你政府,當初是看到我要死的人,的確動不了吃不了飯,才放我出來,找人護理,沒人護理,你們才答應給護理費和醫(yī)藥費,兄弟才承擔了這個責任,然而,最后的結果,又變成了我自己掏腰包。承認辦殘跡,也是我后來找了省作家協(xié)會之后,才辦的,但錢還是沒得,還說,我告了政府,也告了我的兄弟!
我是以事實說話,我對著張光應又繼續(xù)說,那天,我對著我的老表訴苦,我說,我的作品在一些文學刊物還有站上是發(fā)了的,也有“仙詩”、“仙文”、“神仙小說”發(fā)出,他們都并沒認為我有仙家就是什么神經病,而他們反而認為通過我的仙家,給他們提供一些有效的世間大災難發(fā)生的準確時間和地點,以便于能即時通知這個地方的災民安全轉移!
然而就因為沒有資金,沒有房子,沒有女人愿意嫁,即使還存有1萬多元的私房錢,這是我自己的土地征用資金,我不可能動用這個資金來為國家做事,來為災民提供情報!因為我還要生活,我還要吃飯,我不可能去做沒有回報的事,即使世界大戰(zhàn)是編的,但這世間災難是發(fā)生了的,的確這幾年,世界各地,連續(xù)不斷,也當世界大戰(zhàn),我又怎么沒有這種先見之明呢?
也正因為我的仙家看得到,也的確有心救人,我要求政府幫我搞房子,送我一臺電腦,安好網絡,找報社,找有心人,共同拯救災民,怎么又把我看成是精神病,是瘋子?所以,我把這些事實寫成文字,告訴給熱心的編輯,再通過這些熱心的編輯傳達給當地政府,就是要讓你們明白,我的仙家是真的?不是虛構!
張光應看了看我,又說了一句,他說,你也不可能要我的女兒啊!我的女兒都已經嫁人了!
我知道,我又說,我也寫得很清楚,直系血親的,只要她對我尊重,認得起我這個叔叔或伯伯,我也同樣會尊重她。雖然是在《四川作家網》發(fā)布了一篇《是自己的姑娘》也要,但我有姑娘嗎?如果真有自己的姑娘,又有這種可能嗎?就即使真的是皇帝,要自己的姑娘,也是遭萬人惡罵的,不是一個好皇帝!如果這個皇帝真的做了對不起女兒的事,老天也不容!
我還沒有女兒,我妻子都還沒有,我怎么又有女兒來?我不寫自己是皇帝,這天下是我的,女人也是我的,你的女兒,也是我的女兒,我不要自己女兒,我又怎么又能得到女人?所以,你打我,我現在也無法,因為我現在的確還行動不便,還要每天吃藥。
我得的是腦梗塞,醫(yī)生珍斷,是斷不了根的,只能是這個樣子,還要每天藥物控制,才不至于再癱倒,如果再癱倒,又沒錢了,又沒人再護理,我死了都不甘心,死都不瞑目!我是為什么而死的?
所以,我必須寫,必須告,把自己的一切寫出來,我并不是精神病人,也不是瘋子!即使今天再也沒有可能與女人有緣,但我也應該在有生之年,享受一下政府應該給我的照顧和補償!哦,我如果不說,保持沉默,向前段時間走不動要死的時候一樣,由你們打整,我不是死得太冤,死得太沒價值了?
只要我還有一口氣,還能勉強動得,我就要申訴,我不把這個歷史寫出來,世人又怎能知道,我的仙家又是從何而來?
假如你現在真打了我,又動了我,政府又不找你嗎?你不是曾經找過我的朋友,問張光全當記者是那個幫的忙?他雖說是他幫的忙,但我這個記者也是一個空頭記者啊!你見我如今動不了,寫了自己的歷史,寫了自己的經歷,又犯了你的話,人們又怎能輕易怪我,我又利用了仙家?
仙家是救人的,也正因為這些災難,這些歷史事實,沖不出來,我才利用了這個仙家,這是千真萬確的事實,你想否認這個事實,沒有這樣的事,湛東光還在,他說,如果不是你們這一家人把我母親打傷致死,我也不會說不到媳婦,也不會落到今天這個樣子?你能保證你過去沒欺負打罵過嗎?我走出家庭,在外十多年的時間又不是為了躲著你們欺凌和打罵?
所以,我寫的是自己一身的遭遇,寫的是自己的親身經歷,自己的人生自傳。我寫這些經歷,我不可能不提你,也不可能不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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