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寫過他的故鄉,王蒙、劉震云都寫過他們的故鄉,翻翻現當代作家的作品或者他們的自傳,作家們似乎都為他們的故鄉寫過傳記。我認為這是文人里面比較矯情的事情,因為他們雖然是在強調自己的根,實際上也是一種自我標榜。但是說到底,這“根”從中國傳統“落葉歸根”的思想出發就有著其歷史的沉重意味。
誠如王蒙所說:“故鄉就是命運,就是天意,就是先驗的威嚴。”于是,我想,我即使還未成名而優及我的故鄉,也可以先給故鄉作個傳記,一來可以作為“引子”引我成名,二來也避免了成名后尋根時捉襟見肘。我因這樣的想法頗有了些得意,便不顧暫時的臉面學了這些大師們來。而我一直覺得用雞鳴狗跳形容我的村子比較貼切,很小的時候,幾乎家家都養雞,每家的公雞都接力賽似的打鳴,一聲比一聲高地相互較著勁。看到小雞慢慢長大是件幸福的事,我經常想,為什么小雞那么快都長成了大雞,開始下蛋,接著還孵小雞。媽媽說因為它們會吃飯,我沒有好好吃飯,所以我和我那幫童年的玩伴們都是在媽媽的哄騙中長大的。
晚上我們鬧著不肯睡覺,媽媽就會學幾聲貓叫,或者說外面有老虎,還有乞丐,總之鄉下的夜里讓我們曾經浮想聯翩。
狗叫仿佛是件新鮮事,原來路不拾遺的風氣漸漸沒了,才開始有大批的狗出現。我對狗和貓一直都不甚喜歡,貓這種動物太凄厲,也過于兇殘,尤其是晚上的那雙眼睛,總讓人慎得慌。狗倒是容易馴服,卻也極容易傷人的,這都是其次,主要是那吠聲總讓我有一種鬢毛未衰,故鄉不再的感覺。狗叫聲也許是我和故鄉生疏的開始。
我與我故鄉的最密切之處在于我在此度過了我完整的童年。一個人的童年永遠那么陳舊卻又珍貴。你人生的最初記憶,你個人的存在的意識都是從這里開始,綿延不絕。或者說,你生命的感覺從這里開始生發,你的哭泣、你的感冒、你的傷疤、你的疼痛、你的“一切的一,一的一切”都植根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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