掙了一百塊錢。這是我用文字掙得第一筆錢,我最想掙到的錢。
一
我最想于之分享的人,是母親。她已不在了好久,這是我人生最大的痛。想當初我寫寫畫畫的動力是母親,她說愛看我的文字。那是上學的時候,每當放學后,妹妹跟母親說我的作文又被老師當范文讀了,她都高興地讓我把作文本拿給她看,我喜歡看她捧著我的作文本聲情并茂的朗讀我的文字的樣子。我其實并未覺得自己寫的作文有多好,可是經她讀完,我真的聽出了一點韻味,真的覺得自己寫的還不錯。她撫摸著我的頭說,輝,好好寫,好好念書,媽供你。后來我的輟學讓母親一直覺得我不讀書了是多么的可惜,而她又無力供我繼續讀書,她一直心痛我.到她去世前在醫院里的那一個月我才知道,那是母親走不出的痛。
而我那個時候都做了些什么呀?不上學了,我和自己和父母拗上了,每天如失了魂丟了魄,一本本書撕了,一支支筆斷了,悶聲不響地一個人去過那一個個沒有希望的日子。前面沒有路,是荒原,是曠野,是黑暗,這樣的時刻包括我自己都不敢作聲,怕一個不小心我就真的迷失走遠了。渾渾噩噩地走過好像跟我沒關系的時光,一朝醒來,心里有著迫切的疼痛,想要抓住植根在心靈最深處的那縷怎么都不會割舍掉的信念,我從差一點就徹底沉陷的懸崖邊回過神來,復又癡迷,坐車到新華書店一天天站在溢著書香的書架前看免費的書。看到想據為己有時就買下來,手中錢不多,也不管還有沒有路費就買下來,好多次捧著書怕誰搶走似的邊走邊讀。書里一個個的字都是我的知己。愛極了它們。偷偷地把它們變成屬于我的本子上的主人。一個個從心底里蹦出的文字,陪我過了那么多不想安分又不得不安分的日子。我和自己的文字、別人的文字一起哭著笑著,一路走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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