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博友提議:你每次都在博客里寫花,什么時候也寫寫你這朵花啊!建議倒是個好建議,可是說實話,對自己倒不擅長動筆了。可能是因為太了解,亦或是太不了解。怕自己畫虎不成反類犬,寫花未成最終卻寫成了一朵招搖在風中的狗尾巴草。
也許還真說不定呢!那就寫什么大家湊合著看什么吧!主意算是打定了,寫什么卻又讓我犯了愁。究竟寫點什么呢?倒真算是動了些許心思。想起來了,就寫點我與文字間的緣吧!
喜歡文字可謂是由來已久,但是真正與文字朝夕為伍也就是這兩年多一點才有的事兒。也還清楚的記得青澀時光的自己與文字間的那些曾經的故事。
記得初中畢業后,我就來到了現在工作的學校,但不是來工作而是為了求學。當時年輕,對一切都充滿幻想和熱情,班上有人組織了文學小組,我很榮幸的成為了其中一員。作文課上,心血來潮的寫了一首小詩,并很為自己的文筆沾沾自喜。如今不太清楚內容是什么了,大概是“風啊,你呼呼地吹吧!”這一類的也說不定。反正相當清楚地記得老師留下的評語不亞于迎頭一盆子冷水“詩歌應該講究委婉含蓄,不能太過直白。”打那以后,老師的評語很是影響了我,直到現在甚至還把老師的評價作為衡量詩歌好壞的唯一標準呢。
十九歲的時候,因為一個男孩子偷偷送我的一本詩集(自己寫的,一個精致的緞子面的日記本。)而開始了自己最初的浪漫,并愛得一塌糊涂。現在想想,一本詩集就瓷瓷實實地打動了我的心,估計自己是真愛上那本詩集了。由此也不難發現,自己對文字的那份熱愛真是癡到了骨子里。可惜分手時硬生生的把所有東西都退了回去,現在想想倒有點后悔,不如留下作個紀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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