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我開了一瓶白葡萄酒,想起上個冬天你來我家的時候,我們逛完超市,買了酒回家。你先去洗澡,中途突然打開衛生間的門,探出頭來,對我說:“記住把酒冷藏一下。”我回答你 :“好?!焙髞?,我便知道在千萬種的生活方式里,我們都選擇了同一種。盡管那天,我們才認識不足半月。
多年后的今天,我依舊在深夜時分回到家中,在公司忙碌到深夜,打開家門后,卻不見了你的身影,你帶走了我所有在深夜下班時回家的欣喜與盼頭。卻也只能在嘆口氣之后,從冷凍柜里取出與當時一模一樣的白葡萄酒來,打開電腦,寫一點連自己都叫不出名字的東西來。倒一杯出來,獨自喝著,少了兩杯相碰時的滿足感,卻換來一種前所未有過的與世無爭,我感到安寧。從前在一個記不得名字的作家的書里讀到過:“人生??!看過一次淋漓盡致的風景;寫過一篇杜鵑啼血的文章;與一個賞心悅目的人擦肩而過,也就夠了。”
若是這樣,那么人海茫茫,遇到一個賞心悅目的人,并與之并肩同路,許下諾言。不論現實與否,大概都可以被稱之為萬幸?而在這個嘈雜的現實的,不相信眼淚的世界里,為了找到這樣一個賞心悅目的人,你又愿意等多久?
維卡,你可以告訴我你的答案嗎?
才華橫溢的人寫過這樣一句詞:“所愛隔山海,山海不可平?!蔽易x到的這一刻竟無端動容。
回來之后,去了一座建于十八世紀的墓園。名垂青史的Emily Dickinson就埋葬于此。她的墓碑上,后世仰慕者放了許多支筆,沾著濕漉漉的露水,貌似數十年如一日的擺在那里。卻一支都不曾掉落下來,足似奇跡。難道才華的最終意義,就是令風雨也在她的墓前變得溫柔下來?而那個黃昏,就在這座墓園里,你一直遠遠地走在我前面,背影像漣漪一樣渙散開來,消失在湖水般的暮色之中,直至月色清涼。我像是你的影子,默默跟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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