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不準哪是哪個年頭,反正轟轟烈烈的“文化大革命”運動還沒有開始,我們生產隊出了個美女。盡管她家成分不好,但口水流起尺多長的小伙子卻大有人在,她家要修豬圈,我的堂哥有幸被點中當“抬匠”。堂哥大喜過望,將家中值錢的東西賣掉,,跑到縣城買了雙黑色的三截頭皮鞋套在腳上。這一招,將全隊的小伙子都駭住了。從那時起,我頭一回曉得皮鞋長得啥模樣,頭一回看見一雙皮鞋,讓村人們那黃臉被驚愕得走形的樣子。我的堂哥笑得一臉燦爛,怕褲足蓋了皮鞋的光輝,竟在深秋季節穿一條短褲,讓兩根瘦得像桐麻桿一樣的長腿裸露在肅殺的寒氣中瑟瑟發抖。堂哥滿以為那雙皮鞋能征服姑娘的芳心,卻不料抬杠壓到肩上,沒走出幾步遠腳脖子一扭——骨折!
在童年的夢里,皮鞋是高貴的象征,是可看而不可觸的圣物。當你不配擁有它時而擁有了它,就是一種笑話。
1975年,我應征入伍。由于執勤哨位在中南海北門,部隊給每一個戰士配備了兩雙皮鞋,毛單各一,限執勤時穿。我記得擦皮鞋費去了我不少閑暇功夫,名日為了軍容。1979年退伍,我知道這皮鞋帶回家毫不用處,就與北京人做買賣:毛皮鞋五十,單皮鞋三十。班里的戰士不肯,私下里逗錢把我的單皮鞋“贖”回來,說是作個紀念。
回到故鄉,老鄉們的腳雖然解決了“溫飽”,光腳少了,草鞋少了,膠鞋多了,但依然少見皮鞋。堂哥的教訓記憶猶新,便只好將帶回來的皮鞋深埋箱中。一年,偶然翻箱,那雙皮鞋早已長出半寸來長的黃毛,其形其狀,丑不堪言。我情急中將它扔進豬圈,兩頭黑毛豬立刻撲上去各搶一只。我想:啃吧,說不定還是你爺的皮呢。
一日,清理鞋架,猛然發現鞋架上全是皮鞋(姑且不論真皮假皮),小女兒的,妻的,我的,黑色的,棕色的,白色的……放不下,又有幾雙在地上“散打”。這才想起,壁柜里還有冬天的皮鞋。
是什么時候開始“全天候”穿皮鞋的,我記不準。因為這么多年來,一直“動蕩”不已,不斷地搬家,南征北戰,轉移頻繁,精力都費在了瑣瑣碎碎的事務中,的確沒有注意腳是什么時候開始“蛻化變質”的。
皮鞋穿久了穿多了,就賤。偶爾搞到一雙資格的布鞋,套在腳上反倒覺得舒服無比。為顯與眾不同,我竟也提褲亮腳的,和當年堂哥穿皮鞋的表現不差二毫厘。但同事們的臉并沒有走形,只是極輕描淡寫地“喲”了一聲。我忽然明白,腳的童年已經永遠離我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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