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小雷鋒做好事
我叫宇宇,今年8歲,在團城山小學讀二年級。我知道雷鋒叔叔有愛幫助別人的優點,我也想幫助別人做小雷鋒。開頭寫出了自己的想法,我也想幫助別人做小雷鋒。我做的第一件好事,是幫別人送傘;那一天,我們放學回家寫完作業去玩,下雨了,我和明明玩了一下,他把傘放在我這里就回家了,忘了拿傘,我跑到他家,把傘送給了他。送傘——好事之一。
我的第二件好事是跟別人共傘;星期二中午,下起了蒙蒙細雨,然后變成大雨,我和琰琰走在上學的路上,他沒帶傘,我拿出傘和他一起用,我們高高興興的上學去了。共傘——好事之二。
還有一件事,我覺得是我應該做的,但是受到了老師的表揚,那就是把教室的抹布洗干凈了;還有一些借東西的小事,我以后還要幫助更多的人做更多的好事,爭做小雷鋒。洗抹布——好事之三。
做一件好事不難,做一百件好事難,我一定要努力做到!
篇二:學雷鋒,做好事
今天,學校組織了一些學生去公園幫助別人,我起先以為是好玩,于是笑嘻嘻的和朋友舉起了手。在老師的帶領下,我們幾個女生一組,男生一組,比賽誰做的好事多。
天上下起了小雨,哎呀,幸好我帶了傘,不然就遭殃了。幾個女生也笑嘻嘻的拿起了傘,但都躲到樹林里玩去了。我準備走時,聽見有一個聲音,就跑了過去,原來是個老婆婆沒帶傘,巴望著與能夠早點停。也許看雨還不是太大,老婆婆沖進了雨里。我趕忙追上去,大喊“老婆婆,老婆婆。”我追上老婆婆,問他去哪,我可以送他去,老婆婆笑得合不攏嘴“我要趕回家給孫子煮飯,幸好有你,不然,感冒吃藥就浪費錢了。”我臉上一臉謙虛,但心底一股驕傲勁,送走了老婆婆,看到男生們忙得火熱,都找到了需要幫助的人,我心底不由的閃過一個決定,我要必贏他們。
當然結果不重要,但我每當想起那一張張得到我盡力幫助的人們,那一張張笑臉,就讓我心底久久不能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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