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文學面對的是社會現實和自己的一顆心,是這二者。不然就會哼哼唧唧,為風頭、為賣而寫。
2. 文學寫作無非是這樣:用文字組成意趣,它一句話的巧妙,思想的深邃,著一字而牽連大局——這一切都得慢慢想才行,要一直想好了,再記下來。這個過程太快了不行。速度快到了一定的程度,就要催促和破壞思想了。
3. 第一流的作品,從來都是來自于作家的靈魂深處,是一個作家對生命的獨特感悟。文學從來都是和生命、和靈魂里的深愛絲絲相連的,只有心懷責任,體恤弱小,才會有寫不完的牽掛,產生源源不斷的感人的文字,才算是一個作家。也只有這樣寫出的作品,才會讓人尊敬和迷戀。
4. 凡是好的作品,它必然要有一個大的前提,就是要“有益于世道人心”,就是說要讓人向善,而不是向惡。
5. "文學夢"不要簡單的和經濟指標聯系在一起。
6. 現代社會的物質化、功利化,(使得)感動是沒有用的,審美是沒有用的。一切都要快速變現。無孔不入的腐蝕、解構著文學藝術。
7. 偉大的魯迅今天成為了“兒童不宜”的作家,實在到了好好反思的時候了。
8. 一個民族文學的衰敗,不是文學本身的衰敗,是一個民族生存狀態的衰敗。
9. 任何都無法憑個人的努力放慢生活的腳步。
10. 崇洋媚外是一種劣根性。
11. 優秀的作家必須是有個性的。
12. 作家,盡量理解和靠近詩和詩意,是重要的事情。離開了這種理解,很可能一直徘徊在文學大門之外。
13. 文學的關懷力,文學的表達,和新聞寫作大有不同,甚至有本質區別。文學不是再現生活,也不是“高于生活”,壓根就是作家心靈的個性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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