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一生,工作占著很大的份額,也極其重要。工作是為了更好地生活,而生活只是人存在的形式,其本質并無多少意義,其意義完全由工作創造出價值展現出來。工作與生活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工作能左右人的生活,而生活支配不了工作。
工作并非指人有了固定的職業,它的形式各種各樣。比如,一個農民終身以耕種土地為業;一個下崗職工以經營某種零售商品為業;一個雙目失明的盲人以為他人按摩為業;一個失去雙臂的人用腳趾敲打鍵盤寫書為業,一個下身殘疾人以修理家電或鐘表為業;一個智障的人終身以放牧或護院為業等等,這些都是工作,是令人敬佩的。雖然這些工作并非他們本意所愿,但是,他們能充分認識到自己,給自己找到了正確的適合的位置。他們為了生活而工作,尤其是身體殘缺的人給自己定好位置,付出的艱辛與努力要比身體健全的人多得多,當看到收獲的時候,他們的幸福與滿足感也要比正常人多得多。幸福感與承受的生活壓力成正比的。
生活不是容易的事,它總由痛苦與幸福伴隨著左右,否則就不是生活。而生活的幸福感又有很多來自于辛勤努力工作而創造出的成就與價值。不付出、不努力,總想投機取巧,溜須拍馬,對于這樣的人今天這個工作位置可能適合你,明天就可能不適應你,然后怨天憂人,抑郁成疾,這樣的人現實中不少。其實,工作本身就是給生活增加快樂的添加劑。不記得是俄國哪位大文豪說:“工作快樂,生活快樂!”這句話對我受用很多年,我也一直把這句話烙印在心坎上。這句話把工作中快樂擺在前,生活中快樂放在后,其涵義深刻,道出了工作不快樂,必然會導致生活的種種不快。
工作本身就是讓人快樂的,無論從事何種職業,只要充分認識自己從事的工作,一開始接觸比較陌生,如果用心去做,慢慢地熟悉它、認識它、掌握它,久而久之就會習慣它、喜歡它、脫離不開它,對它產生興趣與興致(在這里我說的職業都是指正當職業,當然,不正當的職業也有快樂而言的)。倘若總是用羨慕或嫉妒眼光去留意別人工作,自己工作都不去認真去做好,即便是有再好的工作也一樣是東顧西盼。認識到工作還不夠,還要認識到自己適應于什么樣位置。就比如國家領頭人沒有一位普通工人做工有技巧,而這位普通工人就更沒有國有主席的天賦與領導才能。這就是說,把自己擺正在什么位置上,認識到了,也就安心于現有從事的工作,就會有前面據說的那些人所樂于己業的滿足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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