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憶,就是記住回憶,可是當人和你提起曾經的曾經時,又是否回想的了,又是否能侃侃而談。或許,連曾經也不怎么記憶尤新。
我沒有寫日記的習慣,那是因為有些事情不值得去記得,只要記得事情帶給了我們什么。但是,有些事想忘也忘不了,那也許是對人生造成巨大的影響,比如第一次被父母教訓,第一次受到巨大的傷害,第一次被大哥哥姐姐們(陌生的路人)欺負。。。。這些都是第一次,我們也許記得,也有可能忘了,或者只記了少許。
記憶,是每個人都有的,因為經歷不同,所以所記的也就不同,如果可以,我選擇失憶,我想忘記我所不滿足的一切,因為有時對滿足不了的事物存在著奢望,也是一種欲望,我想忘記我所還沒滿足的,我只想記得我很滿足,僅此而已。
簡單的就是說,人要學會滿足,不要存在著那些歪門邪道的欲望,不要怨天尤人,因為記憶,有時會抹掉自己的心悲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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