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友人曾經自詡:有生以來沒有丟過東西。真是應了一句老話:滿口飯吃得,滿口話說不得。正月十一上午,當他掏錢彩票的時候,翻遍了全身,也找不到皮夾子。他可急了,發動全家人,幾乎將家里翻了底朝天,還是不見錢包的影子。
他竭力回憶前一天的行程,始終想不出丟在哪,怎么丟的。電話追尋前一天所到的任何一個地方,回答都是沒看見。他感到,錢包失而復得的希望很渺茫。于是,他立即讓兒子采取應急措施,盡量降低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
整整一天,朋友像被霜打的,無精打彩,反復自責,粗心大意,丟三拉四。
可是,傍晚時分,奇跡發生了。一位女士打來電話,問,您是不是某某,您是不是丟了一只錢包,錢包里有什么東西?
朋友被突如其來的電話打懵了,一時竟回答不上來,只是一個勁地說,是的是的是的,您是哪一位?
對方回答:我是誰不重要,我要問的是,您的錢包里有什么東西?
這位女士還頗有經驗,沒有急匆匆地將錢包交給失主。
朋友連忙打招呼,對不起,對不起,您讓我想想,您讓我想想。
過了好一會,朋友才緩過氣來,一五一十地列出錢包里的東西。暗號對上了,約好時間地點見面,丟失的錢包,終于又回到朋友身邊。
當然,那位女士為找到失主,也費了很大周折,就不必說了。
朋友提出要“表示表示”,那位女士說什么也不同意,“拾到東西交還失主,是應該的,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如果這次我拾到東西昧起來,日后,我的東西丟了,還指望別人還給我嗎?”話語樸實,道理簡明,朋友也不便堅持“表示”。
朋友說,錢包里的錢倒是不多,但證件多,如果回不來,麻煩可就大了。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meiwen/jingdianmeiwen/65312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