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暴雨停了。我在晚上打電話回家,從手機里聽出了我爸的憂慮。
問他怎么了。他說,還是我二哥要錢的事。二哥在鄉下,打工攢了許多年的錢,去年終于夠蓋房子了。于是動工。請來施工隊,也都是附近的農民,中午要管人家一頓飯。二哥騎著摩托去鎮上買肉,被四輪車撞斷了腿。床上躺了幾個月,花掉了小半座房子的錢。然后打官司,要錢。法院判了賠六萬,但人家不給。去年這時候,我爸就成天往法院跑。
跑法院,也不解決問題。我爸居然想出一個好點子:求助于我。他說,你的文章網上好多人看,你把這事寫出來吧。我啞然,想了想,跟他說不合適。我爸很生氣:你在網上寫那么多不疼不癢的東西,自家親戚出事了,錢要不回來,你寫一篇文章都不行?我只好耐心地跟他解釋,法院是不會鳥我的,而且,網絡不是我發泄私憤的平臺,沒有讀者愿意聽你叫屈,這種事在網上連芝麻大都沒有。說了很久,我爸理解了,他說,你說的對,自己家的事再大,在別人那兒,都算不上啥,你還是好好寫你的文章,要錢的事,我再想辦法。
可能是我爸的努力比較有成效,法院把對方抓起來了。于是兩家又談,對方說實在出不起六萬,最后讓到兩萬,當時給了八千,說年前給剩下的一萬二,最遲不能超過二月二,超過就還按六萬算。到現在,剩下的一萬二還是沒給。二哥著急了,又來找我爸,讓繼續幫他問。
我爸對我說,他不想跑了。“成天往法院跑,沒用。院長連人都見不到。打電話,不接。發短信,不回。為一萬多塊錢,成天這么跑,不值當。他一個農民這么跑就算了,我這樣跑,也夠丟人的。但不去跑吧,又是自己親侄子。”
我爸言辭中很恨那個肇事者,說他們肯定是給法院送了禮,人家才不追究的。但我估計,人家也可能確實是窮,拿不出錢。即便能拿出,但擱誰身上,誰都不想拿。他們家大概也和我二哥家差不多,農民掙錢,誰家不是出去打工。我爸說,這種事不在少數。很多要錢的,拖了五六年都要不回來,拖到最后,只好不要了。對方的法子是奏效的。連我爸現在,都不大想管這事了。
其實,這件事在一開始,已經注定了是這樣的結果。老老實實地說,我倒不太關心這錢能不能要下來。我只關心,我爸和我二哥,是不是為這事發愁。錢要不下來,是小事;為這事成天發愁,可不是小事。
我爸煩惱的癥結來源于兩點,一是他很在意自己的身份,雖然他實際上并沒有什么身份。二是他很想求一個結果,雖然這事在發生時就已經注定沒有結果。
我開導我爸說,錢該要還要,但別太放在心上。我爸今天去法院之前剛去完健身房,在健身房跑了五公里。其實,從我家到法院,來回也是五公里。跑一趟法院,跟去一趟健身房的運動量是一致的。我的意思是,這事本來可以當成是玩。反正家里生意也清淡。吃飽飯閑著沒事,給院長打個電話,問候問候。也不妨給縣長打個電話,問候問候。平時,縣長、院長高高在上,我一介草民也沒機會接觸你們。現在,我可以光明正大地找你,就當找個人陪我嘮嗑。
但我爸做不來。要做到以上,需要一個前提:你得真不把這事當回事。你心里不能存一個期待,求一個結果。只要你不求要回錢,你這么玩,和和氣氣地跟人家玩,不去惹怒人家,又合理合法,沒啥不痛快。但你只要求一個目的,所有這些所做之事,都變成了痛苦。我二哥更做不來。因為他的每一分錢,得來都不容易。于是,只能用許多的精力和功夫,去糾結沒有結果的結果。
《出梁莊記》里講,農村人在城里拉三輪車,講好三塊錢,到地方,客人只給兩塊,于是打起來,雙方都花了幾千塊的醫藥費。幾個月的收入,全搭進去了。但他說:“花了這么多錢,我心里美。”
這不是美,這是意氣。人一輩子跟意氣打轉兒,就永遠不能向前。生活中本來已有許許多多的束縛,又偏要與那些束縛糾纏不清,只會一輩子被套牢。在意什么,就勢必被什么羈絆。許多人的一生,太多精力被耽誤在求不到結果的事情上。不單我爸和二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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