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人們自由讓他們做他們想做的事,從長遠來看他們的成功會遠遠超過他們所經歷的失敗。
——里卡多·塞姆勒
第一條規定:晚上7點之前,所有人必須離開辦公室;
第二條規定是老板給自己的:給員工最大限度的自由和權利;
第三條規定充滿了破環性:審視所有規章,大把大把地扔掉它們;
最后是具有象征意義的規定:消除所有代表壓迫的東西——取消門衛例行檢查,取消考勤制度,取消著裝規定;不為公司高層保留車位,沒有誰真的比別人更重要,誰先來誰就把車停在那里。
這樣的規定是不是讓天性愛好自由發揮的你很欣喜?對,這就是塞氏公司的不同尋常之處。
別像“注冊商標”
在老板塞姆勒的父親掌權的時代,父親會嚴格遵守時間表,無論在公司還是家里,他都表情嚴肅。這表情就像“注冊商標”,用來引起尊重和恐慌。在辦公室里,職員們總是用拋硬幣來決定誰去給父親送文件,無論父親還是員工們,都工作得非常辛苦,很不快樂。
塞姆勒從小就看到了不快樂的領導和不快樂的員工,這促使他思考。把人當成生產工具的時代正走向終結;實行參與管理要比傳統的單向管理復雜得多,但終將帶來大收獲。他決心真正改變企業。
別當婆婆
在塞姆勒眼里,大多數公司都患有一種綜合癥:對待員工就像孩子一樣,告訴他們什么時間到什么地方集合,該做什么,穿什么,跟什么人說話。但是如果你把員工當作需要時時監護的對象,他們就會成為被監護的對象,他們會言聽計從,但他們也不會有熱情。
塞氏公司沒有前臺,高層經理自己接待客人,自己復印東西,自己發傳真;員工很隨意,竟然穿著短褲來上班;有的員工沒完沒了地看報紙,從來不裝出忙碌的樣子;老板不呆在公司里,很長時間都沒往公司打電話;這里甚至沒有人力資源部門,員工可以選擇自己的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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