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地鐵西直門站沖出一個女孩子,她拎著高跟鞋奔跑,一路行人駐足觀看。
當時與她一同乘坐地鐵的是老家的幾位姐姐,也許還有她們的孩子。姐姐們并排坐下,像平日那樣嘻嘻哈哈聊起家長里短,坐在一旁的妹妹望著她們一語不發,列車關門剎那,她突然丟掉自己的親人,起身去追趕那個前來送她的男人。
她迎著四月的風沙站在天橋上張望,像只被解放了的惴惴不安的精靈。
這是我知道的關于愛情最浪漫的一個段子,男主人公是我的前同事。前同事與隔壁公司這個姑娘交往了半年多,女方家里始終反對。后來,姑娘所在的公司解體,遠在老家的父母聽到消息后當即指示在京旅游的姐姐們帶她回家,要她去參加一個事業單位的考試,言下之意,就是要她離開北京再不回來。姑娘當時身處異鄉無產無業,跟男朋友一起租住在每月七百塊的地下室,這種情況下她也迷茫起來,覺得自己在家人面前已經失去了爭辯的能力。前同事同樣不敢反對,他更沒有底氣,薪水還沒女朋友多,他甚至都不敢去見女朋友的家屬。
三年后,這對戀人分手了,分手原因與這個時代大多數戀人的分手原因一樣——出軌。前同事換了工作,當上一家汽車銷售公司的主管,并與這家公司的財務總監兼老板的妹妹關系打得火熱,兩人出差時干脆住進同一個標間。他后來給出的解釋是:自己報花賬被這個女財務總監發現,對方以此要挾做她的情人,說到底,是為了錢。我絲毫不懷疑前男同事對他女友的愛,那時候我與這兩人很熟,經常去他們的住處吃飯,我也不懷疑前同事對此事的解釋,他歷來率直,只是窮日子過久了,有點愛錢。
有了老板妹妹的袒護,前同事開始賺錢,經手的項目和差價再沒人過問,不到一年就巧取豪奪了七八萬,同時伴隨的是他女友的大呼小叫與兩人的分分合合。最終,2012年情人節的前一天,前同事下班歸來,發現女友不見了,這姑娘辭掉工作換掉電話,自此消失得無影無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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