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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定不是他們生命里最好的時候,但也不是最壞的時候。她遇見了他。
只是一個普通高三女生的她翹了晚自習去看演出。黑壓壓的人群擋住她的視線,只遠遠聽得臺上有人在表演狂躁的音樂,卻看不見人影。
他過來對她說,嗨,短發姑娘,要不要抽根煙?他抽出一支煙扔給她。她緊張得叼起煙,接過他的火,嗆得厲害。眼淚都出來了,眼前這個男子卻一臉壞笑。這是他們第一次相見。不是米蘭·昆德拉小說里特蕾莎與托馬斯那秘密兄弟會般的相識,更像一個混混調戲未經人事的少女。
他撥開人群往前擠,拉著她的手。很快就到了離舞臺最近的地方,她看著舞臺上那個瀟灑的吉他手入迷,他卻默默站在她身后為她擋住擁擠的人群。關于那場演出,最后她只記得的是高價的可樂與嗆人的煙,還有他的壞笑。那個演出樂隊的名字,她都忘得干凈。
從此以后,每當她放學,都會有一個護花使者送她回家,陪她走過三個街口,擠一輛線路漫長的公交車。他在擁擠的公車里為她擋住無數咸豬手,擠出一片干凈的空間。在他的身邊,她是毫無防備的,有時她會困倦得靠在他的懷里瞌睡。他喜歡她的樣子,短短的蘑菇頭,長長的睫毛,像一個娃娃。
他帶她去打口碟攤買唱片,兩個人蹲在地上一箱箱仔細翻找,一張張不厭其煩地試聽。找出一盤喜歡的便欣喜若狂,如獲至寶。
她趁周末無人時悄悄帶他去她的家里,在房間里聽打口碟。他對每一支樂隊都如數家珍,像傳教士在布道。她做飯給他吃,冰箱里只有一棵西蘭花。她用來清炒還放一些醬油,端上桌只是看他吃,他咀嚼仔細,贊不絕口。她開心地跳舞給他看,滑稽的舞蹈動作讓他幾乎噴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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