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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法制教育的故事一
小尹,班里的“小霸王”,常為一點小事就大打出手,如同桌超過了“三八線”,某人不小心碰到了他的身體、動了用他的東西,都可以作為他揚拳的借口。他個子不高,聲音卻特別響亮。每次做錯事,總是聽到他用最大的聲音在與別人爭論,并叫喊著:“不是我,是他先!”在同學們心中,他是個愛惹事,不好相處的孩子,因此對他是避而遠之,誰也不愿和他交往。在老師眼里,他是個頑固不化,惹是生非的“麻煩生”。而在他心里,也充滿了對同學,對老師的不滿,對于老師和同學的提醒,他總是說:“別人也這樣,為什么總說我?”
這天,小尹的臭脾氣又發作了,為了一點小事竟和高年級的學生打了起來,畢竟是高兩個年級的學生,沒幾下小尹身上就受了傷,臉上被劃花了,手腕也腫了,可是,明顯處于劣勢的小尹卻不可就此罷休,還硬是和那個高年級學生糾纏不清,幾個老師生拉硬扯才把他倆分開。可是小尹并沒有就此罷休,揚言一定要對那個學生進行報復,并發誓“血債要血還”。 我感覺到了事情的嚴重性,于是,我把小尹的爸爸叫了過來。小尹的爸爸來到學校,見兒子又“闖了禍”,氣急敗壞,黑著個臉,狠狠地熊了兒子一頓,父親的嚴詞厲色,并沒有讓小尹低頭認錯,反而對父親怒目相向,于是怒火中燒的父親對著孩子就是一頓拳打腳踢。看著小尹父親“恨鐵不成鋼”卻又簡單粗暴處理方式,我知道問題根本無法就此解決。果然,在小尹高仰著頭,冷漠的眼神中,他父親憤憤地離開了學校。臨走時,落下這么一句:“你再不悔改,不要回家了!”……
一節課后,學生來告訴我,小尹拿著一把美工刀,說要割腕自殺。我急急趕到教室,奪下了他的美工刀……
《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父母要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適當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要使適齡未成年人接受義務教育,引導未成年人進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動,這些都是我國法律規定的父母應當擔負的責任。
小尹原本是個聰明的孩子,但是因為父母離異的原因大大改變了他的性格,父母親離異前常年的吵架打鬧給孩子心靈帶來了極大的傷害,父母離異后相互間的詆毀辱罵讓他感到深惡痛絕,而父母親互相沖突的教育方法更令他無所適從。父母由于離婚,感覺對孩子有所欠缺,在生活上對他百依百順,可是當孩子犯錯時就常常一頓暴打了事,對孩子的思想行為的正確引導幾乎沒有,再加上,父母離異后孩子跟著爺爺奶奶生活,爺爺奶奶對他的溺愛更造成了他目前這種敏感脆弱、驕橫跋扈、爭強好斗的狀況。他就像一只小刺猬,時時處處張開身上的刺,不讓別人靠近,只要有人碰一碰他,就會受到他強烈的反擊,在他的心目中武力是解決問題的最好辦法。
下班前,我給小尹的父親打了個電話,把小尹的極端行為告訴了他,并誠懇地表達了我對他教育孩子的看法,希望他回去能和孩子多進行心靈的溝通,真正從身心、生活上關心孩子,不要簡單粗暴地去以“暴”制“暴”,這樣不僅解決不了問題,反而會給孩子心靈的傷害,而且給孩子樹立了很壞的榜樣,孩子會認為,任何事情只有靠武力才能去解決。最后我還告訴他,依照《未成年人保護法》,小尹父親的這種行為已經觸犯了法律。聽了我的一番肺腑之言,小尹父親意識到了自己教育上的欠缺,表示愿意積極配合學校的教育,回去好好和孩子溝通,并保證每天抽一定的時間和孩子相處,用自己的愛與行動糾正孩子的過激行為。
取得了家長的配合,我又找了小尹,和他進行了一次推心置腹的交流,我告訴他,作為未成年人他具有的權利以及如何運用自己的權利去保護自己,并告訴他,他這樣的暴力行為的危害性……最后我和小尹也悄悄定下了個“君子協議”:想要發脾氣的時候,轉身放松攥緊的拳頭!第一時間把委屈告訴老師,老師是站在他身邊的,老師會為他主持公道!
然后我又召開了一次班干部會議,成立了一個互幫小組,讓互幫小組的同學和小尹去交朋友,幫助小尹改掉壞習慣。之后又組織學生觀看了一些《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視頻故事、畫報宣傳,并開展了一次“珍愛生命”的主題討論會,從根本上轉變學生的思想觀念,增強法制意識。一系列的教育活動之后,小尹開始有了笑聲!小尹開始有了朋友!小尹脾氣溫和了許多!……好消息接踵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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