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琳嫁給威爾遜的時候,25 歲,威爾遜51歲。洛淋是從泰國偷渡到美國來的,為了有口飯吃,為了有個合法的身份,不要說嫁給一個老頭兒,就是讓她跳火海她都愿意。
每當這對老夫少妻出去的時候,周圍的人都覺得真是一朵鮮花插在牛糞上。人們理所當然地認為這段婚姻是沒有愛情的,威爾遜是個老頭兒,而且還是個窮老頭兒。雖然洛琳自己也很窮,但起碼她還年輕,可是威爾遜呢,都這把年紀了,還一貧如洗,靠領政府的救濟金過日子。
當初,洛琳在紐約街頭窮困潦倒到走投無路的時候,寫了一張賣身契貼在了墻上。內容大概是:誰要是愿意給她一口飯吃,她愿意終身侍奉。為了能活下去,她已經打算破罐子破摔了。后來,威爾遜把洛琳領回了家,就像領一只流浪狗一樣。威爾遜無兒無女,孤家寡人多年。別人認為這是因為威爾遜性格古怪,很難與人相處導致。威爾遜有很多怪癖,譬如潔癖,音樂癖,種花癖。
威爾遜的某些物品洛琳任何時候都不能碰;威爾遜在拉小提琴的時候,洛琳不可以發出任何聲響,唯有洗耳恭聽;威爾遜種的蘭花和玫瑰花不是靠澆水的,而是比嬰兒更嬌嫩地需要一滴滴喂水。
洛琳一切照做,從沒有一句怨言,并且她總認為威爾遜是好人。因為威爾遜從來沒有借機占過洛琳一絲便宜,像一個名正言順的雇主那樣,也像一個父親對待女兒一樣。
兩人在同一間屋檐下生活一年之后,威爾遜向洛琳求婚了。洛琳以為,是因為威爾遜想晚年有人照料,所以才娶的她。洛琳渴望能過上自力更生的生活,自從結婚之后,她就有了合法的身份出去找工作了,這是讓她最快樂的一件事情。她在一家餐廳打工,像個機械一樣重復地疊紙巾洗盤子,工資也不高,但她很努力很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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