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鑒 后晉紀(jì) 后晉紀(jì)一》
作者:司馬光
柔兆涒灘,一年。
高祖圣文章武明德孝皇帝上之上
天福元年丙申,公元九三六年
春,正月,吳徐知誥始建大元帥府,以幕職分判吏、戶、禮、兵、刑、工部及鹽鐵。
丁未,唐主立子重美為雍王。
癸丑,唐主以千春節(jié)置酒,晉國長公主上壽畢,辭歸晉陽。帝醉,曰:“何不且留?遽歸,欲與石郎反邪!”石敬瑭聞之,益懼。
三月,丙午,以翰林學(xué)士、禮部侍郎馬胤孫為中書侍郎、同平章事。胤孫性謹(jǐn)儒,中書事多凝滯,又罕接賓客,時人目為“三不開”,謂口、印、門也。
石敬瑭盡收其貨之在洛陽及諸道者歸晉陽,托言以助軍費(fèi),人皆知其有異志。唐主夜與近臣從容語曰:“石郎于朕至親,無可疑者;但流言不息,萬一失歡,何以解之?”皆不對。端明殿學(xué)士、給事中李崧退謂同僚呂琦曰:“吾輩受恩深厚,豈得自同眾人,一概觀望邪!計將安出?”琦曰:“河?xùn)|若有異謀,必結(jié)契丹為援。契丹母以贊華在中國,屢求和親,但求荝剌等未獲,故和未成耳。今誠歸荝刺等與之和,歲以禮幣約直十馀萬緡遺之,彼必歡然承命。如此,則河?xùn)|雖欲陸梁,無能為矣。”崧曰:“此吾志也。然錢谷皆出三司,宜更與張相謀之。”遂告張延朗,延朗曰:“如學(xué)士計,不惟可以制河?xùn)|,亦省邊費(fèi)之什九,計無便于此者。若主上聽從,但責(zé)辦于老夫,請于軍財之外捃拾以供之,他夕,二人密言于帝,帝大喜,稱其忠,二人私草《遺契丹書》以俟命。
久之,帝以其謀告樞密直學(xué)士薛文遇,文遇對曰:“以天子之尊,屈身奉夷狄,不亦辱乎!又,虜若循故事求尚公主,何以拒之?”因誦戎昱《昭君詩》曰:“安危托婦人。”帝意遂變。一日,急召崧、琦至后樓,盛怒,責(zé)之曰:“卿輩皆知古今,欲佐人主致太平;今乃為謀如是!朕一女尚乳臭,卿欲棄之沙漠邪?且欲以養(yǎng)士之財輸之虜庭,其意安在?”二人懼,汗流浹背,曰:“臣等志在竭愚以報國,非為虜計也,愿陛下察之。”拜謝無數(shù),帝詬責(zé)不已。呂琦氣竭,拜少止,帝曰:“呂琦強(qiáng)項,肯視朕為人主邪!”琦曰:“臣等為謀不臧,愿陛下治其罪,多拜可為!”帝怒稍解,止其拜,各賜卮酒罷之,自是群臣不敢復(fù)言和親之策。丁巳,以琦為御史中丞,蓋疏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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