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傳統文化中的詩意生存
在中華先民的生活中,對詩意的追求是最顯著的民族特征之一。正是在這種文化土壤中,“詩言志”成為中國詩歌的開山綱領。“詩言志”首見于《尚書·堯典》,雖說它不一定真是產生堯舜時代,但它在先秦時代早已深入人心,且絕非僅為儒家一派所獨自信奉。《左傳》(襄公二十七年)載趙文子之言曰“詩以言志”,《莊子天下》云“詩以道志”,《荀子儒效》云“詩言是其志也”,皆為明證。后人或以為“詩言志”與“詩緣情”是不同的詩學觀念,其實在最初,“志”與“情”的內涵是基本一致的。正如孔穎達在《左傳正義》中所說:“在己為情,情動為志,情、志一也。”到了屈原,便徑以“抒情”為作詩旨趣。《九章惜誦》云:“惜誦以致愍兮,發憤以抒情。”他用“情”字來概括自己的全部精神活動和心理狀態,正與前文所說的“志”可以互訓。由此可見,中華先民對詩歌的性質有著非常一致、非常明確的認識:詩歌是抒寫人類的內心世界的一種文本,與人生無關的內容在詩國中是沒有立足之地的。
從表面上看,古人極其重視詩的實用價值,聞一多指出:“詩似乎也沒有在第二個國度里,像它在這里發揮過的那樣大的社會功能。在我們這里,一出世,它就是宗教,是政治,是教育,是社交,它是全面的生活。”(《神話與詩》)正因詩歌具有如此巨大的實用價值,孔子才會愷切周至地以學詩來教育弟子。也正是在這種價值觀的指導下,《詩經》才得以躋身于儒學經典之列。 然而只要我們把關注的重點回歸到作品自身,只要我們仔細考察那些作品的發生背景,那么只能得出如下結論:一部《詩經》,除了少數祈福禳災的祭歌與歌功頌德的頌詞之外,其余的都是“詩言志”的產品,而《詩經》的這種性質也就奠定了整個中國詩歌史的發展方向,正如清人袁枚所說:“自三百篇至今日,凡詩之傳者,都是性靈,不關堆垛。”(《隨園詩話》)由《詩經》開創的這種傳統深刻地影響著整個中國詩歌史,雖然后代的詩歌九流百派,千匯萬狀,但抒情總是其最根本的主流。抒情的性質必然包含超越實用功能的意義,南朝鐘嶸在《詩品序》中說得好:“氣之動物,物之感人,故搖蕩性情,形諸舞詠。欲以照燭三才,暉麗萬有。靈祇待之以致饗,幽微藉之以昭告。動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詩。”此語雖然本于《詩大序》,但顯然更增強了超越的意味。正因如此,詩歌不但是先民們如實反映人生的工具,而且是實現人生超越的利器。
在中華先民看來,詩歌是人們認識世界的有效方式。中華先民崇尚一種觀物取象、立象盡意的思路,擅長于借助具體的形象來把握事物的抽象意義。《周易》的卦象、漢字的象形都是這種思維方式的體現。與西方文化相比,中華文化具有偏重于直覺思維和形象思維的特征。先民們在追求真理時,往往不重視局部的細致分析,而重視綜合的整體把握;往往不是站在所究事物之外作理智的研究,而是投身于事物之中進行感性體驗。如果說古希臘的智者追求的是邏輯分析的嚴密性,中華的圣賢卻是以主客體當下冥合的直覺感悟為智慧的極致。在《莊子田子方》中,孔子贊揚溫伯雪子說:“若夫人者,目擊而道存矣,亦不可以容聲矣。”顯然,這種思維方式與詩歌的運思非常相似。試看孔門師生之間的一段對話:“子夏問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為絢兮。何謂也?’子曰:‘繪事后素。’曰:‘禮后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與言《詩》已矣。’”謝良佐評曰:“子貢因論學而知《詩》,子夏因論《詩》而知學,故皆可與言《詩》。”(《四書章句集注》)這分明是運用詩歌作為思考以及討論學問的手段,因為詩歌更有利于通過具體情境的描述來領悟普遍的抽象道理。
先民們還認為詩歌是人們表達意旨的有效方式。先民們早就認識到,事物的'規律即“道”是精微玄妙的,是難以言傳的。在這一點上,儒、道兩家的觀點如出一轍。孔子經常用詩歌般的語言來表達思想:“歲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期夫!不舍晝夜。’”道家更是如此,一部《莊子》,全文優美如詩,例如:“昔者莊周夢為蝴蝶,栩栩然蝴蝶也。自喻適志與,不知周也。俄而覺,則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夢為蝴蝶與,蝴蝶之夢為周與?”又如:“泉涸,魚相與處于陸。相呴以濕,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其中包蘊的人生哲理,既深刻精警,又生動易懂,分明是得益于詩化的表達方式。
從表面上看,中華先民的思維方式及表達方式在邏輯性和明晰程度上都不如古希臘哲學,似乎是一個缺點。其實不然。西方現代哲學已經證明,人類永遠無法用明晰的分析語言來說明深奧的真理,也永遠無法通過邏輯性的形而上學思考來把握人生的真諦。在這方面,早熟的中華文化倒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因為他們掌握了更好的思維方式和表達方式,那便是詩歌。清人葉燮說:“詩之至處,妙在含蓄無垠,其寄托在可言不可言之間,其指歸在可解不可解之會。言在此而意在彼,泯端倪而離形象,絕議論而窮思維,引人于冥漠恍惚之境,所以為至也。”他又說:“可言之理,人人能言之,又安在詩人之言之?可徵之事,人人能述之,又安在詩人之述之?必有不可言之理,不可述之事,遇之于默會意象之表,而理與事無不燦然于前者也。”(《原詩》)因為詩歌的性質是文學的而非邏輯的,詩歌的思維方式是直覺的而非分析的,詩歌的語言是模糊多義的而非明晰單一的,詩歌的效果是整體的而非局部的,詩歌的意義是意在言外而非意隨言盡的,所以它更能擔當起思考并理解人生真諦的重任。西方文化要等到二十世紀的德國哲學家海德格爾才通過閱讀荷爾德林的詩歌領悟到詩性語言的重要性,而中華先民卻早已在人生實踐中獨得圣解。伯夷、叔齊在首陽山上即將餓死時,作歌曰:“登彼西山兮,采其薇矣。以暴易暴兮,不知其非矣。神農虞夏,忽焉沒兮,我安適歸矣?于嗟徂兮,命之衰矣!”孔子臨終時,作歌曰:“太山壞乎,梁柱摧乎,哲人萎乎!”除了詩歌以外,還有什么語言形態可以更簡潔、更完整地表達他們對命運的深沉慨嘆和對人生的深刻體認?如果沒有長留天地之間的光輝詩篇,行吟澤畔的三閭大夫和飄泊江湖的少陵野老何以在千秋萬代的人民心中獲得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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