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梁鴻家貧而尚節,博覽無不通,學畢,乃牧豕(shǐ)于上林苑中,嘗誤遺火,延及他舍。乃尋訪燒者,問所去失,悉以豕償之,其主猶以為少。鴻曰:“無他財,愿以身居作。”主人許之。因為執勤,不懈朝夕。鄰家耆(qí)老見鴻非恒人,乃共責讓主人,而稱鴻長者,于是始悉還其豕鴻不受而去。
節選自范曄《后漢書卷八十三》)
譯文:
梁鴻雖熱家庭貧困,然而他推崇節操,博覽群書,沒有不通曉的事情,讀完書(他)就到上林苑放豬,曾經不小心留下火種火勢延到別人的房屋.(梁鴻)于是尋訪被燒到的人家,問他們損失的財物,用自己全部的豬作為賠償還給房屋主人。但房屋的主人還認為得到的補償很少,梁鴻說:“我沒有別的財物,愿意讓自己留下做事,主人同意了。(梁鴻)于是勤奮做工,從早到晚從不松懈,鄰家老人們見梁鴻不是一般人,于是就一同責備批評那家主人,而稱贊梁鴻是忠厚的人,于是,(主人)開始敬佩梁鴻,把豬全還給他,梁鴻沒有接受就離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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