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文:
虞策,字經(jīng)臣,杭州錢塘人。登進士第,調臺州推官、知烏程縣、通判蘄州。蔣之奇以江、淮發(fā)運上計,神宗訪東南人才,以策對。王安禮、李常繼薦之,擢提舉利州路常平、湖南轉運判官。
元祐五年,召為監(jiān)察御史,進右正言。數(shù)上書論事,謂人主納諫乃有福,治道以清靜為本。西夏未順命,策言:“今邊備解弛,戎備不修。古之人,善鎮(zhèn)靜者警備甚密,務持重者謀在其中,未有鹵莽闊疏,而曰吾鎮(zhèn)靜、吾持重者?!庇制蛟t內(nèi)而省曹、寺監(jiān),外而監(jiān)司、守令,各得以其職陳朝政闕失、百姓疾苦。星文有變,乞順天愛民,警戒萬事,思治心修身之道,勿以宴安為樂。哲宗納后,上《正始要言》。遷左司諫。
曾肇以議北郊事,與朝論不合,免禮部侍郎,為徐州。策時權給事中,還其命,以為肇禮官也,不當以議禮得罪。不從。帝親政,條所當先者五十六事,后多施行。遷侍御史、起居郎、給事中,以龍圖閣待制知青州,改杭州。過闕,留為戶部侍郎。歷刑部、戶部尚書,拜樞密直學士,知永興軍、成都府。
入為吏部尚書,奏疏徽宗,請均節(jié)財用,曰:“臣比在戶部,見中都經(jīng)費歲六百萬,與天下上供之數(shù)略相當。嘗以祖宗故實考之,皇祐所入總三千九百萬,而費才三之一;治平四千四百萬,而費五之一;熙寧五千六十萬,而費盡之。今諸道隨一月所須,旋為裒會,汲汲然不能終日。愿深裁浮冗,以寬用度?!睂偌财硗?,加龍圖閣學士、知潤州,卒于道,年六十六。贈左正議大夫。
策在元祐紹圣時皆居言職雖不依人取進亦頗持兩端故黨議之興己獨得免。
二、譯文:
虞策,字經(jīng)臣,是杭州錢塘人。進士及第,調任臺州推官、烏程縣知縣、通判蘄州。蔣之奇以江、淮發(fā)運使進京呈交計簿,神宗訪求東南地區(qū)的人才,蔣之奇以虞策應對。王安禮、李常相繼推薦他,升為提舉利州路常平、湖南轉運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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