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無廉恥,不可治也;非修禮義,廉恥不立。民不知禮義,法弗能正也;非崇善廢丑,不向禮義。無法不可以為治也,不知禮義不可以行法。法能殺不孝者,而不能使人為孔、曾之行;法能刑竊盜者,而不能使人為伯夷之廉。孔子弟子七十,養(yǎng)徒三千人,皆入孝出悌,言為文章,行為儀表,教之所成也。墨子服役者百八十人,皆可使赴火蹈刃,死不還踵,化之所致也。
夫刻肌膚,镵①皮革,被創(chuàng)流血,至難也;然越為之以求榮也。圣王在上,明好惡以示之,經(jīng)誹譽以導(dǎo)之,親賢而進之,賤不肖而退之,無被創(chuàng)流血之苦,而有高世尊顯之名,民孰不從!
古者設(shè)法而不犯,刑錯而不用,非可刑而不刑也;百工維時,庶績咸熙②,禮義修而任賢德也。英俊豪杰,各以小大之材,處其位,得其宜,由本流末,以重制輕,則上唱而民和,上動而下隨,四海之內(nèi),一心同歸,背貪鄙而向仁義。其于化民也,若風(fēng)之搖草木,無之而不靡。
今使愚教知,使不肖臨③賢,雖嚴(yán)刑罰,民弗從也。小不能制大,弱不能使強也。故圣主者舉賢以立功,不肖主舉其所與同。文王舉太公望召公奭而王桓公任管仲隰朋而霸此舉賢以立功也夫差用太宰嚭而滅秦任李斯趙高而亡此舉所與同。
故觀其所舉而治亂可見也,察其黨與而賢不肖可論也。
(選自《淮南子·泰族訓(xùn)》,有刪改)
注①镵(chǎn):刺、刻。 ②熙:光明、興盛。 ③臨:統(tǒng)管、治理。
【簡評】
本段文字節(jié)選自《淮南子?泰族訓(xùn)》。《淮南子》又名《淮南鴻烈》,西漢初年淮南王劉安及門客李尚、蘇飛、伍被等共同編著。內(nèi)容以道家思想為主,糅合了儒法陰陽等家,一般列《淮南子》為雜家。實際上,該書是以道家思想為指導(dǎo),吸收諸子百家學(xué)說,融會貫通而成,是戰(zhàn)國至漢初黃老之學(xué)理論體系的代表作。《淮南子》在闡明哲理時,旁涉奇物異類、鬼神靈怪,保存了一部分神話材料,像“女媧補天”、“后羿射日”、“共工怒觸不周山”等古代神話,主要靠本書得以流傳。《泰族訓(xùn)》總論天人之際,古今之變,而落實于治國之道,節(jié)選部分“無法不可以為治也,不知禮義不可以行法”強調(diào)了禮義教化的作用,闡明了德與法的關(guān)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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