寇準字平仲,華州下邽人也。準少英邁,通《春秋》三傳。年十九,舉進士。太宗取人,多臨軒顧問,年少者往往罷去。或教準增年,答曰:“準方進取,可欺君邪?”后中第,授大理評事,知歸州巴東、大名府成安縣。每期會賦役,未嘗輒出符移①,唯具鄉里姓名揭縣門,百姓莫敢后期。準嘗奏事殿中,語不合,帝怒起,準輒引帝衣,令帝復坐,事決乃退。上由是嘉之,曰:“朕得寇準,猶文皇之得魏征也。”
淳化二年春,大旱,太宗延近臣問時政得失,眾以天數對。準對曰:“《洪范》天人之際,應若影響,大旱之證,蓋刑有所不平也。”太宗怒,起入禁中。頃之,召準問所以不平狀,準曰:“愿召二府至,臣即言之。”有詔召二府入,準乃言曰:“頃者祖吉、王淮皆侮法受賕,吉贓少乃伏誅;淮以參政沔之弟,盜主守財至千萬,止杖,仍復其官,非不平而何?”太宗以問沔,沔頓首謝,于是切責沔,而知準為可用矣。即拜準左諫議大夫、樞密副使,改同知院事。
至道元年加給事中時太宗在位久馮拯等上疏乞立儲帝怒斥之嶺南中外無敢言者準初自青州召還入見帝足創甚自褰衣以示準,且曰:“卿來何緩耶?”準對曰:“臣非召不得至京師。”帝曰:“朕諸子孰可以付神器者?”準曰:“陛下為天下擇君,謀及婦人、中官,不可也;謀及近臣,不可也;唯陛下擇所以副天下望者。”帝俯首久之,屏左右曰:“襄王可乎?”準曰:“知子莫若父,圣慮既以為可,愿即決定。”帝遂以襄王為開封尹,改封壽王,于是立為皇太子。廟見還,京師之人擁道喜躍,曰:“少年天子也。”帝聞之不懌,召準謂曰:“人心遽屬太子,欲置我何地?”準再拜賀曰:“此社稷之福也。”帝入語后嬪,宮中皆前賀。復出,延準飲,極醉而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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