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質,字景純,汾州介休人。少從軍,挽強為第一。充殿前行門,換供奉官,為府州駐泊都監,主管麟府軍馬,與田朏將兵護軍須饋麟州,道遇西夏數千騎寇鈔,質先驅力戰,斬首、獲馬數百。又與朏行邊,至柏谷,敵塹道以阻官軍,質御之于寒嶺下,轉斗逐北,遂修復寧遠諸柵,以扼賊沖。宣撫使杜衍、安撫使明鎬連薦之,且條上前后功狀,超遷內殿承制、并代路都監。大名賈昌朝又薦為路鈐轄。
使討貝州,文彥博至,命部城西。回河上有亭甚壯彥博慮為賊焚遣小校藺千守而質使千往他營度戰具千辭質曰亭焚,吾任其責千去而亭焚。彥博將斬千,質趨至帳下曰:"千之去,質實使之,罪乃在質,愿代千死。"彥博壯其義,兩釋之。質自此益知名。
賊平,遷六宅使,歷高陽關、定州、并代鈐轄,駐泊副都部署,龍神衛、捧日天武都指揮使,馬軍殿前都虞候,加領賀州刺史、英州團練、眉州防御使。奉詔城豐州,進步軍副都指揮使、宿州觀察使。召還宿衛,改馬軍。英宗立,遷武昌軍節度觀察留后,加安德軍節度使,為殿前副指揮使。神宗立,易節安武軍,為都指揮使。元豐元年,卒,帝親臨其喪,贈侍中,謚曰武莊。
質御軍有紀律,犯者不貸,而享犒豐渥,公錢不足,出己奉助之。平居自奉簡儉,食不重肉,篤于信義。田朏不振而死,為表揭前功,官其一孫。在并州,與朝士董熙善,約為婚姻。熙死,家貧無依,質已為節度使,竟以女歸董氏。自為官,不上伐閱,從微至貴,皆以功次遷云。
10.下列對文中波浪線部分的斷句,正確的一項是(3分)
A.回河上有亭甚壯/彥博慮/為賊焚遣/小校藺千守/而質使千往他營度戰具/千辭質/曰亭焚/吾任其責/千去而亭焚
B.回河上有亭甚壯/彥博慮為賊焚/遣小校藺千守/而質使千往他營度戰具/千辭/質曰/亭焚/吾任其責/千去而亭焚
C.回河上有亭甚壯/彥博慮為賊焚/遣小校藺千守/而質使千往他營度戰具/千辭質/曰/亭焚/吾任其責/千去而亭焚
D.回河上有亭甚壯/彥博慮/為賊焚遣/小校藺千守/而質使千往他營度戰具/千辭/質曰/亭焚/吾任其責/千去而亭焚
11.下列對文中加點詞語的相關內容的解說,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西夏是黨項人在西北地區建立的少數民族政權,宋朝稱為夏國,因為在中國西部,故又被稱為西夏。
B.路是宋元時行政區域名。宋代的路是直轄于中央的最高行政區域,高于府、州等,相當于明清時期的省。
C.謚號是古代帝王、諸侯、貴族、大臣等死后,為贊頌其生平事跡而給予的稱號,如歐陽修死后被謚為“文忠”。
D. 婚姻,意為兒女親家,女方的父親為婚,男方的父親為姻,在《鴻門宴》里劉邦和項伯就曾約為婚姻。
12. 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郝質作戰英勇,屢立戰功。在護送軍需物資謚與西夏幾千騎兵力戰,他身先士卒,斬殺幾百人,繳獲幾百匹馬;后又在巡邊時,在柏谷大敗敵軍。
B.郝質言而有信,重情重義。回河上的亭子被燒之后,他到文彥博賬下主動承擔責任,曾經與董熙約為婚姻,董熙死后,家貧無依,他依然履行婚約。
C.郝質治軍嚴明,生活節儉。對觸犯軍紀的人,嚴懲不貸,但對部下的犒賞也很豐厚,甚至還拿出自己的俸祿補貼,而他自己吃飯卻從不吃兩樣菜。
D.郝質歷仕多君,均受重用。曾被破格提拔為內殿承制;英宗時,被授予殿前副指揮使等職;神宗時為都指揮使;死后,皇帝還親臨其喪。
13.把文中劃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10分)
(1)敵塹道以阻官軍,質御之于寒嶺下,轉斗逐北,遂修復寧遠諸柵,以扼賊沖。(5分)
(2)質趨至帳下曰:"千之去,質實使之,罪乃在質,愿代千死。”彥博壯其義,兩釋之。(5分)
參考答案
10.B
11.C(“贊頌”一詞錯誤,謚號有褒有貶。)
12.C(吃飯時不吃兩種以上的肉食)
13.(1) 敵人在路上挖溝來阻止官軍,郝質在寒嶺下抵御他們,轉戰并追趕敗北的士兵,于是修復了寧遠的各個營寨,來控制賊人的交通要道。
(“塹”“北”“沖”各1分,“御之于寒嶺下”狀語后置句1分,語意1分)
(2) 郝質跑到帳下說:“”藺千離開,實際上是我派他走的,罪過是在我這里,我愿意代替藺千受死。”彥博欽佩他的節義,釋放了他們兩個。
(“趨” “去”“壯”“兩釋之”各1分,語意1分)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gushiwen/guji/646644.htm